聖經有關「愛」的字眼大約出現310次,分別是舊約163次,新約147次,其中約翰福音35次,約翰書信36次,難怪使徒約翰被稱為「愛的使徒」。

特別約翰福音13章31-35節;此段可說是耶穌臨別贈言的序言;耶穌在受難前頒賜新的命令—彼此相愛。

 上主的心就是「愛」

神的心是愛:聖經說:「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章8節、16節)。神的心滿了愛,並且祂的愛,遠勝過友情的愛、夫妻間的愛;甚至母親對她兒女的愛,也不能與神的愛相比擬(以賽亞書49章15節)。而祂這個無上的愛,特別是顯明在人的身上──「神愛世人」(約翰福音3章16節)。祂創造人作祂施愛的對象。無論任何人、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羅馬書8章35-39節)。

 聖經有關的愛(love)

愛(love)在 聖經裏,愛包括了人對上帝的愛和上帝對人的愛(出埃及記20章6節;詩篇 40篇16節;何西阿書3章1節;申命記7章13節);男女的愛(創世記34章3節;士師記16章4節;撒母耳記下13章4節;雅歌);家庭的愛(創世記22章2節;路得記4章15節);朋友的愛(撒母耳記上18章1節、3節)。愛是揀選和契約的根基(申命記7章12-13節)。

以色列人的法律和愛息息相關,法律規定以色列人要愛異鄉人和鄰居(利未記19章節18、34節)。愛上帝和遵守他的誡命是分不開的(申命記5章10節、申命記7章9節;約翰一書5章3節);誠命中最重要的一條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上帝」(申命記6章4-6節)。

 耶穌認爲這一條誠命和「愛人如已」 是法律的中心(馬可福音12章28-31節),他更進一步主張要愛仇敵(馬太福音5章43-46節;路加福音 6章 27-35節;出埃及記 23章4-5節;箴言25章21-22節)。 保羅將這主張加以申述(羅馬書12章17-21節),把愛和信、望連結在一起,並且强調愛是三者中最重要的(哥林多前書13章13節)。
 約翰指出,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4章8節),耶穌基督是上帝愛的具體表現(約約翰福音3章16節;約翰一書4章9-10節)。愛上帝的人也當愛別人(約翰一書4章19-21節)。 愛是可以被人感受到的,若信徒之間有彼此相愛的心,別人就可以辨認出他們是主的門徒(約翰福音13章35節)。

美國心理學之父威廉·詹姆士說:「智慧就是一種知道要忽視什麼的藝術。」所以,我們應避免下列這三件事,引起別人的怒氣,智慧就是愛好和睦。

1、比較:「你為什麼不能像誰…」或說「你就像…」,每個人都是獨特的,不要拿人

與人作比較,比較會令人生氣,誰都不開心。

2、批評與定罪:批評與定罪是關係最大的殺手,「這是你的錯!」、「你應該…、你

必須…、你總是…、你從不…、你理當…、你不可以…」把諸多的罪惡感強加在對方
  身上,許多感情走到最後,都是被過多的批評嘲諷給埋葬掉的。

3、反駁與插嘴:有誰喜歡話說到一半頻頻被插嘴或反駁呢?那會讓人感覺不受尊重、

 不被認同,且極度不舒服。

 信心、盼望、愛是保羅鐘愛的三個信仰德行;他更請基督徒追求愛和宣講上帝信息最大的恩賜「愛」。(下)

◎以賽亞書49章15節:

 「因此,上主回答:母親會忘記她吃奶的嬰兒嗎?她會不愛親生的兒子嗎?縱使母
   親忘記自己的孩子,我也不會忘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