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於 2026 年 10 月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任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案,推出俗稱「校事會議 3.0」的新制。表面上,高舉「防範濫訴、精簡行政」的旗幟,試圖平息基層教師對於「小案大辦」的怒火。然而,縱觀其核心配套與法規架構,這不過是一場只求表面交差、實則責任外推的應付式改革,根本無法解開校園濫訴的死結。

一、模糊的「合理管教」,基層依舊動輒得咎

3.0新制最大的賣點是「合理管教直接結案」,宣稱遇到明顯屬依法維持秩序或緊急處置的檢舉,學校或教育局可免調查直接結案。但何謂「合理」與「明顯」?一線管教情境千變萬化,在教育部無法給出鐵證般的明確定義與實質免責保障前,這條審查權只會變成校方與局端的燙手山芋。實務上,為避免被貼上「包庇教師」的標籤,行政端最安全的作法依然是「逢檢舉必調查」。這條免調查條款,可能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空中樓閣」。

二、留下陳情後門,濫訴漩渦從未真正停止

3.0新制看似精簡了校內流程,卻為了討好特定團體,留下了「檢舉人不服可在 30 日內向主管機關陳情」的尾巴。這無異於「前門關上,後門大開」。原本在校內就能落幕的管教事件,一旦家長不滿並走陳情管道向上告狀,主管機關為了平息民怨,最終還是會將壓力丟回學校,要求重新啟動調查。濫訴的戰場只是從校內轉移到教育局陳情系統,對教師的精神折磨與行政內耗非但沒有縮短,戰線反而拉得更長、更沉重。

三、拒絕廢除校事會議,治標不治本的修補秀

教師團體核心訴求,向來是彻底廢除這套將教師視為潛在罪犯、動輒以司法審判規格對待管教爭議的「校事會議」機制,讓一般爭議回歸正常的校內輔導體制。然而教育部完全不敢觸碰根本問題,寧可大費周章地疊床架屋、增設分流,也不願承認現行機制就是破壞校園信任的元凶。這種修修補補的姿態,擺明只想應付輿論。只要緊箍咒一天不拿掉,校園內「不敢管、只求安全下班」的防禦性教學,以及「校事會議」之亂,就絕不可能改善。

四、結語:唯有「廢除校事會議」才是真正解方

校園互信崩解是嚴重的教育危機。教育部面對教師的集體心碎,不思從根本保障管教權,反而用精簡流程的行政技術來敷衍。「校事會議 3.0」看似是減壓解藥,實則是讓校園內耗持續潰爛的毒蘋果。教育部必須明白,只要校事會議制度一天不廢除,這種將親師推向對立、把教學現場變法庭的畸形體制就會繼續扼殺台灣教育。唯有徹底廢除校事會議,將管教評議權重新交還給校內正常輔導機制,台灣的校園才能真正找回安定的教學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