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提出遷移松山機場、打造台北AI園區的構想。面對外界質疑,他於10月15日出席行政院會時,拿出北市府2023年8月函文,證明市府早已向中央表達遷建方向。然而,一紙公文能證明市府曾表達政策意見,卻不能直接證明市府已完成遷建可行性評估,更不能取代完整的政策規劃。
這份公文真正突顯的,不只是蔣萬安過去與現在的說法有何差異,而是三個至今仍待回答的政策問題。
第一,既然過去反對倉促提出,現在就應交代立場轉變的依據。
2022年,蔣萬安曾表示,松山機場遷建涉及整體國土規劃、軍民航功能、都市發展及地方需求,必須由中央與地方通盤考量,提出具體方案,不應在選舉期間倉促提出。
如今蔣萬安主張遷建,政治人物當然可以因情勢改變而調整立場。但既然過去曾以「不能倉促提出」作為標準,今天就更應說明:過去四年新增了哪些評估?哪些條件已經成熟?有什麼新的資料,足以支持遷建已進入可以推動的階段?
2023年8月的函文只能證明市府曾向中央表達遷建方向,不能代替這些問題的答案。真正重要的不是市府何時寫過公文,而是提出主張之後,究竟做了多少實質工作。
第二,都市發展的願景,不能取代國安與公共服務的完整評估。
松山機場不只是台北市的一塊土地。它同時承擔民航運輸、離島與東部交通、軍事部署及空勤救援等功能。遷建能否成立,必須回答這些功能如何替代,而不能只談土地釋出後的發展潛力。
如果要將原址打造為AI園區,就應說明替代機場的選擇、航空運量如何分配、軍事與救災功能如何維持,以及醫療後送與離島居民交通權益如何保障。這些不是反對遷建的理由,而是任何負責任的遷建方案都必須回答的基本問題。
一份著重都市發展方向的函文,顯然不足以回答這些涉及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的複雜課題。
第三,表達政策立場,不等於完成可行性評估。
2023年8月的公文,主要是表達松山機場遷建有利於台北市整體都市規劃,並請中央納入後續規劃思考。這可以證明市府曾提出意見,卻不能單憑這份函文,就認定市府已完成遷建評估。
真正的政策準備,應包括交通運量分析、軍民航功能替代方案、空勤救援量能、財務成本、土地使用規劃、跨機關協調,以及具體執行期程。若這些工作早已展開,市府就應提出相關報告與紀錄;若尚未完成,也應坦白說明目前進度與待解決的問題。
交通部於10月15日表示,過去四年間北市府未主動與民航局或交通部討論遷移方案;蔣萬安則以2023年函文說明市府早已表達立場。兩種說法之間,真正需要釐清的,正是「曾經表達意見」與「持續推動政策」的差別。
松山機場遷建攸關台北市未來數十年的發展,也涉及國家航空、國防與救災體系。這不是不能提出的願景,但愈是重大政策,就愈不能只靠政治表態與一紙公文取得正當性。
蔣萬安應向市民與中央提出完整的評估紀錄、立場轉變理由及執行方案。一紙公文可以證明曾經表態,卻不能證明已經準備完成;城市的未來,更不能以願景取代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