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台北AI園區,首先必須釐清:它究竟是包含研發與製造的產業園區,還是以伺服器機房為核心的算力中心?兩者都需要電力,但用電規模、基礎設施與選址條件截然不同。不能因為松山機場可能釋出土地,就認為台北自然具備發展大型AI算力園區的條件。
AI算力的瓶頸是電,不是地。判斷一塊土地能否承載大型算力中心,第一步不是看面積,而是查明附近變電所的剩餘容量、供電線路能否接入,以及新增負載所需的電網工程與備援條件。土地決定能蓋多少建築,電網才決定這些建築能否承載預定的算力。
新一代AI機櫃的用電密度,已經改變傳統機房的設計前提。一般企業機櫃的功率可能只有數個至十餘kW;GB200 NVL72等整櫃式AI系統,規劃功率可達約120 kW。GB300 NVL72的部分廠商規格則列出約132 kW額定功率,配電設施甚至須預留更高容量。相同機櫃占地,可能承載數倍、部分情境接近十倍的用電需求。
而且,機櫃用電還不是整座設施的全部需求。資料中心必須計入冷卻、配電損耗與備援等用電。若以PUE 1.1至1.3估算,100 MW的IT負載,將使設施總用電達約110至130 MW。這已不是一般辦公大樓可以比擬的負載,而是必須納入區域電力系統規劃的重大建設。
台電自2023年9月起,暫緩桃園以北5 MW以上資料中心的用電申請,原因包括北部電網負載增加,以及避免業者在尚未確定投資前占用供電容量。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也曾以實際用電規模說明,5 MW資料中心的需求約相當於台北車站附近新光三越整棟大樓的用電量,台電總部兩棟大樓則約為4 MW。
這些數字說明,大型資料中心不是找到土地、取得建照就能落地。當用電需求擴大至數十甚至上百MW,專用線路、變電所容量與備援設計都必須同步規劃。
《報導者》整理台電截至2025年11月的資料指出,資料中心用電申請合計約4,758 MW,其中約3,033 MW曾獲同意、約1,725 MW未獲同意;但獲同意容量中,超過七成後續因未完成正式申請程序而失效。這些數字不是實際用電量,卻反映出申請、核供與建置之間存在巨大落差,也突顯電力接入是資料中心選址的重要門檻。
2026年7月,曾文生表示,隨著大潭電廠7至9號機逐步接受調度、協和電廠改建通過環評,若桃園、基隆能在電廠附近規劃AI資料中心專區,台電可與地方政府合作。這不是宣告北部所有地區都已解除限制,而是顯示政策正朝向算力與電源、電網相互配合的方向調整。
反觀松山機場,若要規劃大型算力中心,市府就應先提出具體的供電可行性評估:附近變電所還有多少容量?需要新增哪些線路與設施?工程成本由誰負擔?何時能夠供電?在這些問題尚未獲得回答前,就把大片土地直接定位為AI算力園區,顯然跳過了最關鍵的產業條件。
如果規劃的是企業總部、研發辦公室與產業服務空間,市府可以據此說明產業定位與土地使用效益;如果要建設真正的算力園區,就必須證明電力供應與電網建設能夠配合。兩種定位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能只靠「AI」兩個字,便把土地開發包裝成產業政策。
土地開發本身不是原罪,但公共土地的規劃必須交代產業內容、能源成本與公共利益。如果沒有足以支撐算力園區的供電方案,就應坦白說明開發的真正定位,而不是先喊AI,再把電力問題留給未來。
松山機場釋出多少公頃土地,都不能取代能源帳本。AI園區要的不是一塊看起來夠大的地,而是一套能真正支撐產業運作的電力與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