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當然可以討論,也可以成為公投題目。但這場11月28日舉行的核能公投,真正值得追問的,不只是「支不支持核電」,而是人民究竟被問了什麼?
公投主文問的是:「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這其實綁在一起了三個可以分開判斷的命題:支持核電、相信核電能振興經濟,以及支持廢除非核家園。三者並非必然是同一答案。人民可以支持檢討非核政策,卻不認為核電必然振興經濟;也可以支持核電成為選項,卻要求機組接受嚴格安全審查。
世界重新評估核能,不等於世界只剩核能。各國面對電力需求、能源安全與減碳壓力,尋找的是多元方案。AI需要大量電力,但誰說AI需要的就是核電?企業提出的是用電需求,能源政策回答的卻是整體供給組合,兩者不能畫上等號。
公投通過,也不代表核電廠隔天就能發電。換照、安全審查、設備評估與核廢料處置,都有各自程序。公投可以決定方向,卻不能取消專業與法律條件。
真正需要追問的,是政治部門是否把「答案」先寫進了「問題」。「核電」可以是政策選項;「振興經濟」卻是必須經過成本、效益與替代方案比較後才能成立的政策結果。
公投不是大型民調,更不是政治責任的轉運站。如果立法院多數認為核能應重新成為重要支柱,就應提出完整方案:成本、時程、核安、核廢料、地方參與,以及責任歸屬。不能把複雜政策濃縮成「支不支持核電」,再把剩下的責任交出去。
人民可以決定方向,但政治人物不能把答案與責任一起公投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