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治理,蔣問AB已經夠糟糕,現在因不懂利益迴避,多了不必要蔣萬安孩子特權爭議。

  我去查詢台北市長蔣萬安近期的財產申報顯示,夫妻與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存款約有3,305萬至3,617萬元新台幣,並有少量有價證券與信託不動產。

  孩子當然很認真,蔣萬安的大兒子,錄取北市教育局的國際交換學生計畫,但就把位置給備取第一名、一般家庭和平高中同學,讓其可進行社會流動,這才是台北市長的教育格局,讓台北市民的孩子可以因為教育進行社會流動。

  此次蔣萬安市長犯大忌,為占用稀缺公共資源與排擠效應。

  因該海外交換計畫全台北市僅有25個正取名額,可獲得7.5萬至20萬元的政府公費補助。蔣家家境優渥,卻動用市府公共資源與庶民、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孩子爭奪稀缺機會,等同排擠了備取第一名學生的權益。

  同時蔣萬安市長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疑慮,蔣萬安身為台北市長,其直系血親關係人大兒子,接受其監督機關台北市教育局的公費補助,依《利衝突法》第14條及18條規定,恐有違法受罰的法律責任,不能僅以「符合簡章程序」一概而論。雖此次為匿名評選,教育局基層承辦人員看到「蔣萬安」簽署的家長同意文件,自然會產生「揣摩上意」的隱形壓力。

  年底選舉來到,沈伯洋雖無經驗,但已得天時,尚需地利人和之助。

  反觀蔣因自亂失誤,消耗自己原有累積優勢,陷入屋漏偏逢連夜雨之多重困境,該改就改,該讓就讓,蔣不要再合理化亂辯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