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國對臺軍事與海上壓力已從單次軍演,逐步轉向「常態化、複合式」襲擾;2024年金門事件後,中國海警自2月起持續進入金門限制水域,海巡署統計至2024年底已達52次、204艘次;同年「聯合利劍-2024A、B」更首度把海警納入臺灣周邊聯合行動;2025年「海峽雷霆-2025A」又加入臨檢、查證識別及要域封控等科目,呈現從軍事威嚇向海上管控延伸的趨勢。

進入2026年後,國防部公布的每日動態更顯示共艦、公務船已成臺海周邊固定存在,例如7月21日至22日偵獲共艦10艘、公務船7艘;7月30日至31日則偵獲共艦9艘、公務船2艘;這種長期存在,對臺灣海軍形成的壓力,與偶發性的軍演完全不同。

 

老艦高負荷運轉:臺灣面對的是「持久監控戰」

 

面對共艦與海警持續在臺海周邊活動,臺灣海軍最大的問題不只是「艦艇數量」,更是艦齡、妥善率、維修週期與人力負荷能否支撐長期高強度戰備。

尤其海軍必須持續派遣艦艇執行監控、識別與伴航任務,若中國海軍與海警維持多點活動,臺灣勢必需要更多艦艇輪替,才能避免少數主力艦長期高負荷,這也說明國艦國造不能只被理解為「新增幾艘軍艦」,而應視為建立可持續戰備循環的國家工程。

海軍官方資料顯示,臺灣早已推動國艦國造制度,涵蓋艦艇設計流程、關鍵技術、建造程序與整體後勤支援;磐石艦更是由國內團隊合作設計、臺船建造,2015年成軍,證明臺灣已具備從設計、建造到維保的自主基礎。

 

國艦國造不能只追求噸位 更要打造「可持續戰力」

 

未來臺灣的造艦方向,第一應是快速量產、模組化與後勤共通化;面對中國海軍龐大的數量優勢,臺灣不宜只追求少數大型艦艇,而應建立不同噸位、不同任務艦艇的分層戰力,包括巡防艦、快速攻擊艦、兩棲支援艦、補給艦及救難艦,讓海軍能維持長期輪調。

第二是感測器與指管網路優先;現代海戰不再是單艦對單艦,而是由雷達、無人機、衛星、電子情報及岸基飛彈共同形成作戰網,國艦國造應把共同作戰圖像、資料鏈、電子戰及無人系統整合放在核心,而不是只比較主砲口徑或排水量。

第三則是建立戰時快速補充能力;真正的國防自主不是和平時期能造出一艘艦,而是戰時遭受損失後,仍能維修、補充零組件與快速恢復作戰能力。

 

向日本、韓國與美國學習:把造船轉化為國家戰略產業

 

臺灣可以從日本、韓國與美國吸取不同經驗;日本長期維持完整造船與海事工業體系,重視艦艇標準化、維修能量與長期建軍規劃;韓國則將商船造船產業與軍艦製造能力結合,在短時間內建立大量生產與大型軍艦設計能力;美國則值得臺灣學習其艦隊維修、後勤補保、零附件管理與作戰體系整合。

這些國家的共同點不是單純「造大船」,而是把海軍、造船廠、科研機構與供應鏈結合成完整生態系;海軍本身也已將國艦國造制度化,並將關鍵技術、設計流程及後勤支援列為政策項目。

對臺灣而言,這將產生軍事之外的效益:穩定的造艦訂單可培養人才、供應商與技術能力,使國防產業不因單一計畫結束而斷鏈。

 

從「有艦可用」走向「有艦可持續」:臺灣需要新的海權思維

 

中國目前透過軍艦、海警與公務船的多層次活動,持續消耗臺灣監控資源,國防部也明確研判,中共已透過作戰艦、潛艦、公務船及海警船,在重要航道附近實施封控與攔檢演練,並可能利用海警擴大其對臺海的管轄認知。

因此,臺灣未來造艦策略不能只以「中共多一艘、臺灣就多一艘」的數量競賽思考,而應建構「海軍+海巡+岸基飛彈+無人系統」的分層海上防衛體系;海軍負責高強度戰備與制海作戰,海巡承擔灰色地帶與海上執法,無人載具提供長時間監偵,岸置飛彈則形成遠距嚇阻。如此才能把有限艦艇運用在最需要的位置。

 

結語

中國近年已把軍艦與海警船的常態化活動,逐漸變成對臺施壓的新工具;從金門限制水域到臺灣周邊海域,再到聯合軍演中的封控與臨檢演練,北京正測試的不只是臺灣軍事反應,更是臺灣能否長期承受海上高強度壓力。

因此,加速國艦國造的真正意義,不只是汰換老舊艦艇,而是建立一套可以長期維持、快速維修、持續補充的海軍戰力;臺灣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追上中國的艦艇數量,卻可以利用地理優勢、科技能力、岸基火力與國造產能,建立更具韌性的海上防衛體系;在共艦逼近已成日常的時代,臺灣需要的不是「更多漂亮的軍艦」,而是一支能夠長期出海、持續作戰、損失後仍能迅速恢復的國家海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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