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只是工具,真正困難的是:誰申請、誰聘僱、誰管理、誰付錢、出了事情誰負責?
近日看到陳品安提出建立「移工統籌平台」,希望透過農會或相關單位整合農業缺工資訊,在不同農忙時節,把外籍勞工調派到真正需要人力的農場。
以我從事外籍人力服務三十五年的實務經驗來看,我並不反對這個方向。
相反地,我認為這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構想。
因為它確實碰到了台灣農業移工制度長期存在的一個矛盾:我們用相對固定的聘僱制度,處理一個高度季節性、流動性的人力需求。
製造業一年到頭都有生產活動,即使有大小月,也可以透過產線、班別、本外勞配置進行內部調度;但農業不同,播種、疏果、套袋、採收時突然大量缺工,農忙一過,人力需求又迅速下降。
因此,農業移工是否可以建立更具彈性的合法調度制度,當然值得討論。
問題是,「建立統籌平台」只有六個字,真正要落地,卻是一整套複雜的法律、人力、財務與管理制度。
而所有問題的第一題,不是「怎麼派」,而是:
這名外籍勞工,到底是用誰的名義申請來台灣?
這一題不先回答,後面的事情幾乎全部無從談起。
一、平台可以媒合,但誰才是真正的雇主?
如果移工仍然由個別農民自行申請,農會只提供平台,那麼甲農民依法聘僱的移工,在甲農場農閒時,可以直接透過平台轉到乙農場工作嗎?
如果可以,依據什麼制度?
需要辦理哪些程序?
誰負責辦?
原雇主?農會?仲介公司?
如果每隔幾天、幾星期就調派到不同農場,又要如何記錄?
這些都是實際執行一定會碰到的問題。
如果改成由農會統一申請,問題又完全不同。
農會如果成為法律上的雇主,就不能只說自己是「平台」。
工資誰發?住宿誰提供?工時誰管理?保險誰負擔?休假誰安排?發生勞資爭議誰處理?沒有工作期間的成本誰承擔?
這些都是雇主必須面對的事情。
如果改由仲介公司或專業人力機構承擔,又要先解決它在法律上的身分,以及是否能夠成為雇主、再依法將人力調度到不同農場等問題。
所以我認為討論「平台」以前,至少要先回答五件事情:
誰申請?誰聘僱?憑什麼派?誰指揮?出了事情誰負責?
平台只是工具,不是法律身分。
電腦可以媒合工作,卻不能替任何人承擔雇主責任。
二、農業不是「甲閒乙忙」這麼簡單
統籌平台最容易讓人產生一個想像:
甲農場現在沒有工作,就把人調給正在農忙的乙農場。
理論上很好。
問題是,農業具有高度季節性,而且同一地區、相近作物的農忙時間往往相近。
農忙時可能大家一起缺人;農閒時又可能大家一起不缺人。
所以真正的情況很可能是:
平常100個人太多,採收季300個人又不夠。
平台可以重新分配既有的人力,卻不能憑空創造尖峰人力。
因此農業人力制度真正要處理的,不只是「人怎麼流動」,而是:
尖峰人力從哪裡來?低峰時多出來的人又由誰承擔?
三、人派到了,不代表他就會做
台灣農業不是單純的體力工作。
許多農產品具有高度專業性,每一個農戶也可能累積自己的栽培與管理 know-how。
種稻是一種專業,果樹是一種專業,蔬菜、水產養殖又完全不同。
即使同樣是水果,疏果、套袋、成熟度判斷、採收與搬運,也都有不同技巧。
不能假設一名外籍勞工今天種稻,明天採草莓,後天摘柑橘,下星期又去養大閘蟹,而且樣樣立即上手。
這就像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
剛進入一個家庭時,連煮飯、生活習慣、照護方式都需要雇主不厭其煩地教導,經過幾個月磨合才能逐漸熟悉。
農業何嘗不是如此?
如果農民最忙的時候,平台派來10個完全不熟悉工作的人,農民還得另外找人教。
等到終於教會,農忙可能都結束了。
因此真正的農業人力平台,不能只有「人數資料庫」,還必須有「技能資料庫」。
農業缺的不是一雙手,而是在對的時間,把會做這件事情的人送到對的地方。
四、雇主會挑工人,工人也會挑雇主
這又是政策設計最容易忽略的人性。
100名移工,不可能能力完全一樣。
手腳快、學得快、配合度高的,大家搶著要;反應比較慢、工作效率比較差的,可能沒有人要。
但是反過來也一樣。
工人會挑雇主,也會挑工作。
比較輕鬆、乾淨、環境好的工作,大家都想去;比較辛苦、骯髒、危險的工作,如果薪水差不多,誰願意去?
所以平台真正最難處理的,不是「有人要時怎麼派」,而是:
沒有人要的工人怎麼辦?沒有人願意做的工作又怎麼辦?
一名移工只想做水果採收,但是果園認為他動作太慢;平台另外安排較辛苦的工作,他又不願意接受。
農民不能被強迫使用一個不適任的人,移工也不能被任意要求從事不適合或不合法的工作。
平台可以媒合,卻不能消除勞動市場的雙向選擇。
五、真正困難的不是農忙有人要,而是農閒誰養?
這就進入整套制度最現實的問題——錢。
本國臨時工今天沒有工作,可以回自己的家。
外籍勞工已經被引進台灣,他每天都要生活。
要吃、要住,也涉及持續存在的聘僱及管理成本。
如果平台有100名移工,今天只有60名派得出去,另外40名怎麼辦?
誰供住宿?
誰負責生活管理?
誰負擔依法應有的薪資及其他成本?
不能農忙時大家搶著要,農閒時突然大家都說:
「他不是我的人。」
所以統籌平台真正最難解決的,可能不是「缺工」,而是待工。
六、調派不是一句話,交通本身就是一套制度
農場不像工廠,固定在同一個工作場所。
今天在甲農場,明天到乙農場,後天可能又要到幾十公里外的山區。
誰接送?
農會?
原雇主?
實際使用的農民?
仲介公司?
還是另外委託交通業者?
車輛、司機、油料、保險、維修,全部都是成本。
而農業工作往往清晨就要開始,可能四、五點就必須出發。
碰到天候變化,農場臨時取消工作,車輛、人員已經安排,成本又由誰吸收?
所以「調派」兩個字看起來很簡單,真正落地卻是一套交通、人力與財務管理系統。
七、交通不只是錢,更牽涉職災與傷亡責任
這裡還有一個更嚴重、不能等到出事才討論的問題。
假設一名原本由甲農民聘僱的移工,透過平台被調派到30公里外的乙農場。
清晨搭乘平台安排的車輛前往乙農場途中發生重大車禍,造成數名移工重傷甚至死亡。
責任算誰的?
誰是雇主?
誰安排交通?
車輛是誰提供?
司機受僱於誰?
這段移動究竟屬於什麼性質?
涉及職業災害時如何認定?相關保險、雇主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如何處理?
如果車是原雇主派的、乙農場來接的、農會提供的、仲介安排的,甚至委託第三方交通公司,每一種情況的責任結構都可能不同。
既然「跨農場流動」是這套制度刻意創造出來的運作方式,交通風險就不能當成個人自己的事情。
人可以從甲農場派到乙農場,但從甲到乙的那一段路,不能成為法律責任的真空地帶。
這些責任必須在制度建立以前就先講清楚。
八、合法平台還必須替每一個人建立「工時帳戶」
另外還有工時問題。
甲農場今天只使用這名移工一天,會認為:
「我才叫他工作8小時。」
可是這名移工昨天可能在乙農場、前天在丙農場。
法律上的工時與休息安排不能因為換了一個農場,就重新歸零。
因此,真正的統籌平台還必須知道:
這名移工這星期工作多少時間?
哪一天休息?
有沒有加班?
相關工資如何計算?
誰負責支付?
尤其農業最麻煩的是,農產品不會按照行事曆成熟。
水果熟了就是要採;颱風來以前就是要搶收。
但是合法平台不能因為農忙,就忽略依法應有的工時與休息制度。
因此「派工系統」背後還必須是一套完整的工時管理系統。
九、派到別人農場以後,被叫去做違法工作,誰負責?
這也是非常現實的風險。
假設平台合法媒合一名移工到乙農場採水果。
結果當天下雨,乙農場主人說:
「今天不能採水果,你去幫我整理家裡。」
甚至叫他去自己的商店搬貨,或者再轉給朋友使用。
誰知道?
誰查核?
誰負責?
原雇主可能說:「我不知道乙叫他做什麼。」
農會說:「我只是提供平台。」
仲介說:「我只是服務。」
實際使用的人又說:「他不是我正式聘僱的。」
最後如果每個人都有權使用這名移工,出了問題卻沒有一個人願意完整承擔責任,這套制度創造的就不是彈性,而是責任真空。
因此任何調派制度都必須建立一個非常清楚的原則:
誰實際指揮,誰就必須對自己的指揮行為承擔相應責任;誰依法負有管理監督義務,也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不能只有使用權,沒有責任。
十、誰來處理這一大堆行政工作?
這又回到一個非常實務的問題。
假設每次跨農場調派都要依法確認資格、工作場所、工作內容、派工期間、工時紀錄甚至相關程序。
誰做?
農民自己做嗎?
許多農民連日常農務都忙不完,能不能負擔大量外籍人力行政工作?
叫農會做?
那農會就必須建立外籍人力法規、聘僱管理、工時、住宿、交通、翻譯、勞資爭議等專業能力。
叫仲介公司做?
仲介公司增加大量派工、文件、追蹤、異動、交通、住宿及突發事件處理工作,誰支付新增的服務成本?
如果增加一大堆工作,卻沒有合理服務報酬,為什麼有人願意承擔?
所以「農會提供一個平台」真正容易的,可能只是建立網站。
真正繁瑣、真正需要專業、每天都要有人處理的事情,仍然沒有回答由誰負責。
十一、所有問題最後都會回到「一名合法移工真正要多少錢?」
這才是整個平台能不能生存的關鍵。
很多人看到外籍勞工,只看到帳面工資。
但是一名合法農業移工的真正成本,絕對不只是月薪。
還包括住宿、生活管理、依法應負擔的保險及相關成本、交通、司機、翻譯、行政、訓練、媒合、工時管理、休假安排、待工空窗、備援人力,以及各種突發事件處理。
所以真正應該計算的,不是:
一名移工月薪多少?
而是:
一名合法農業移工全年留在這套制度裡,平均總成本究竟是多少?
帳面工資可能只有兩萬九千多元,但是所有成本全部攤進去以後,真正成本有可能大幅提高。
究竟是多少,政府應該建立完整財務模型,把每一筆成本攤開來試算。
因為最後一定有人買單。
如果最後合法平台一天的人力成本高到農民根本負擔不起,平台設計得再漂亮也沒有用。
十二、真正最大的競爭者,是地下黑工市場
這就回到我一直強調的問題。
為什麼台灣地下黑工市場一直存在?
因為非法市場與合法市場的成本結構完全不同。
非法雇主今天缺人,可能只要談:
「一天多少錢?」
人來、工作、付錢。
移工住哪裡、沒有工作時吃什麼、待工期間怎麼辦,可能都不由這名臨時使用他的非法雇主負擔。
部分合法雇主依法必須承擔的成本,也可能因非法聘僱而被規避。
因此很可能出現一個非常荒謬的現象:
合法移工表面工資比較低,但是總使用成本反而比較高;地下黑工表面日薪比較高,非法雇主真正付出的總成本卻可能更低。
這才是地下市場真正的競爭優勢。
更麻煩的是,合法平台把人從國外引進、訓練、教會農業技能,等到他手腳愈來愈快,地下市場再用更高的現金收入把他挖走。
平台如果又讓他頻繁接觸不同農場、工頭與同鄉,接觸地下市場的機會反而增加。
最後可能形成最荒謬的結果:
合法制度負責招募、引進、訓練、住宿與管理;地下市場負責把最好用的人挖走。
那移工失聯以後,責任又算誰的?
這同樣必須納入平台設計。
十三、真正要問的,是一連串「誰」
所以,如果真的要研究農業移工統籌制度,我認為至少要先回答:
誰申請?
誰聘僱?
誰付薪?
誰提供住宿?
誰訓練?
誰派工?
誰辦理必要的行政程序?
誰接送?
誰負擔交通?
誰管理工時與休假?
誰承擔待工成本?
誰監督實際工作內容?
誰處理勞資爭議?
誰負責職災?
誰承擔交通事故責任?
誰對違法指揮負責?
誰負責失聯?
這些「誰」不是故意刁難政策。
恰恰相反,這些全部都是政策真正落地以後,每一天都會發生的事情。
回答得出來,才叫制度。
回答不出來,「統籌平台」仍然只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概念。
結語:真正要統籌的不是人,而是「人背後所有的責任」
講了這麼多,我仍然認為「農業移工統籌」值得研究。
因為台灣確實應該思考:面對高度季節性的農業,是否可以建立比現在更有彈性的人力制度。
但是我們真正需要的,恐怕不是一個簡單的「派工網站」。
而是一套完整的:
農業移工共同聘僱與專業人力調度制度。
這套制度必須做到兩件事情。
一方面,降低合法制度不必要的僵化與行政成本,讓農民真正缺人的時候,可以快速、合法、合理而且負擔得起地取得適合的人力。
另一方面,也必須提高非法聘僱、地下仲介及地下勞動市場的違法成本,不能讓「不用負擔合法成本」反而成為地下市場最大的競爭優勢。
否則,我們就是要求守法的農民,把薪資、住宿、交通、保險、休假、管理、待工及所有合法成本全部扛在肩上,再去和一個規避這些成本的地下市場競爭。
這當然很困難。
所以真正的政策問題,不是:
「如何把一名移工從甲農場派到乙農場?」
而應該是:
如何讓這名移工從甲到乙的整個過程,都有人負責?
誰是他的雇主,有人負責。
今天在哪裡工作,有人負責。
做什麼工作,有人負責。
薪水、住宿、工時,有人負責。
坐誰的車,有人負責。
途中出了事故,有人負責。
到了農場被要求從事違法工作,有人負責。
沒有工作時,有人負責。
最後如果失聯,也能清楚知道責任與管理鏈在哪裡。
這才是真正的統籌。
因此,我認為農業移工制度未來真正應該遵守一個非常簡單的原則:
增加多少流動彈性,就必須增加多少責任追蹤機制。
人可以流動,責任不能流失;平台可以媒合,責任不能外包到最後沒有人負責。
如果能把這些問題全部設計清楚,我支持研究農業移工更彈性的聘僱與調度制度。
但如果只是建立一個平台,把甲的工人媒合給乙,再把後面的法律、薪資、住宿、交通、職災、失聯與管理問題留給別人處理,那麼這不叫統籌。
真正的統籌,不只是把「人」統籌起來,而是把人背後的權利、成本與責任,一起統籌起來。
這才是台灣農業移工制度真正值得改革的方向。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杲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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