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檔案條例》施行多年,臺灣政治檔案的徵集、整理與開放已有相當進展。然而,當大量檔案陸續移轉、解密、數位化之後,一個更根本的問題也浮現出來:檔案開放之後,誰來負責把這些資料真正轉化為歷史研究?這個問題,值得重視薛化元教授的意見。薛教授今年談及政治檔案時指出,檔案管理局在檔案整理方面具有專業能力,但在研究方面,應讓國史館加入政治檔案研究體系;他認為,國史館具備檔案史料編纂,以及中華民國史、戰後臺灣史研究的人力與經驗,應納入政治檔案研究機關,以強化整體研究能量。這項主張的重點,其實不是替國史館爭取更多權限,而是指出現行制度的一項結構性問題:檔案管理與歷史研究,本來就是不同的專業。
檔案管理局負責徵集、整理、保存與開放政治檔案,這是不可取代的專業;但政治檔案涉及威權統治、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及國家機器運作,其價值不可能只停留在「保存」與「提供閱覽」。不同機關的檔案如何相互印證?檔案中的資訊是否可靠?事件背後的政治脈絡為何?都需要長期的歷史研究與史料編纂,而這正是國史館長期累積的專業。因此,國史館加入政治檔案研究體系,並不是與檔案管理局「搶檔案」,更不是取代檔案管理局,而是形成合理分工:檔案管理局把檔案整理好、保存好、開放好;國史館則把檔案研究好、編纂好、出版好。
更值得注意的是,薛化元早在2023年擔任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董事長時,就曾指出,《政治檔案條例》雖涉及研究、出版、展示及教育推廣,但國史館並未被明確列為法定機構,因此相關工作仍須仰賴行政協調。他當時即主張,應透過修法將國史館納入政治檔案研究體系。三年過去,這項提醒仍值得政府正視。如果國史館的參與只能依靠個案協調,政治檔案研究便可能受到行政機關人事與政策變化影響。對於涉及轉型正義與國家歷史記憶的工作而言,這顯然不是最穩定的制度安排。
因此,未來修正《政治檔案條例》,真正應該討論的不是「國史館要不要增加權限」,而是國家是否需要一個具有法定地位、專責研究政治檔案的國家級歷史研究機構。薛化元教授的主張,正好提供了一個清楚的方向:檔案管理與歷史研究可以分工,但不能脫節。政治檔案的終點,不應只是檔案庫房,而應該是歷史研究、公共記憶與社會理解。讓檔案管理局負責把檔案留下來,讓國史館負責讓檔案說出歷史,這才是政治檔案制度真正完整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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