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長年生活在台中,每天面對的不是政治舞台上的高談闊論,而是一座城市最真實的日常。交通、人行環境、公共設施、行政服務,以及各種大大小小的市政問題,市民都看得見、也感受得到。很多時候,第一線基層公務員並非不願意解決問題,而是受限於制度、預算與決策權限,只能莫可奈何。
但市長不同。市長可以決定市政方向,可以整合行政資源,也必須為整座城市的治理負起最終政治責任。更重要的是,市長本身就是一座城市的形象。
那麼,我們的盧市長到底做了什麼?
如果市民最常看到的,只是在各種剪綵活動、公開場合、城市廣告與政治宣傳中不斷出現市長的身影,而真正讓市民困擾的問題卻依然存在,那麼這種市長的「存在感」究竟有什麼意義?
一座城市不需要一位到處曝光的政治明星,而需要一位真正解決問題的市長。如果市政成果不夠,卻只能用活動、廣告與形象包裝來維持政治聲量,那未免太廉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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