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中地檢署偵結起訴一起重大詐騙案。在2021年COVID-19疫情嚴峻時,慈濟基金會為採購BNT疫苗,遭到陳姓女律師與李姓掮客假冒上海復星大股東等身分詐騙,付出高達新台幣10.6億元的鉅額「顧問費」。若非檢調單位透過《洗錢防制法》的金融預警機制,這筆來自十方大德的巨款恐怕已悄悄打水漂。

案件曝光後大眾不禁質疑:慈濟身為被害人,為何長達五年不主動報案?這起事件直接翻開 : 台灣長久以來面對「宗教及大型慈善團體法制化」的盲點。

一、 慈濟為何不敢報案?沈默背後的權力與利益算計

高達10.6億元的善款平白蒸發,正常的法人機構理應第一時間報警追查。然而,慈濟卻直到檢調破案後才「從媒體得知」,甚至選擇被動配合。輿論界直指背後隱藏幾個難以言說的顧忌:

  • 面子與形象的保衛戰:若慈濟主動報案,等於昭告天下其內部缺乏「盡職調查」與風控機制,這對慈濟金字招牌與日後募款能力將是一大致命傷。
  • 財務核銷的黑箱疑雲: 高達10億餘元的善款付出去卻沒有疫苗,財報上究竟如何過關?若主動提告,勢必引發司法對財報細節的追究,揭開內控的難堪真相。
  • 政治立場的尷尬: 2022年地方選舉期間,慈濟曾因「買疫苗受政界阻擋」引發政治風波。若主動提告,等於證明自己是受騙而非遭政府刁難。

二、 卡關數十年的《宗教團體法》:暗中有鬼,更應加速立法

正如前政務委員張景森所言:「宗教自由不是財務黑箱的自由。」。慈濟案能演變成這場歷時五年的驚天黑幕,原因在於台灣長年缺乏宗教專法。

回顧2018年《財團法人法》立法時,宗教界發動強力遊說,硬生生地將「宗教財團法人」排除在外(第75條),改稱另立專法。然而,所謂的《宗教專法》草案在立法院卡關數十年,宗教界反對的理由無非是「侵犯宗教自由」、「神明財產不等同商業資產」、「小型宮廟無力負擔」以及「歷史共業產權不清」。

反對者用「信仰自由」作為防護罩,但慈濟案卻證明:無法立法、拒絕監督的結果,就是讓主嫌李姓掮客將騙來的資金藏在知名宗教人士名下的豪宅,甚至狂買黃金洗錢。

正因為無法立法、暗中有鬼,我們才更應該加速立法。

三、 還給十方大德一個公義:建立實質審查

信徒的捐款是基於虔誠信仰與大愛,絕不是讓少數決策高層被當成凱子,付給詐騙集團天價顧問費的「私人零用金」。

台灣不能再以「保障宗教自由」為藉口,繼續縱容數十億、數百億的公眾善款遊離於現代財會稽核之外。我們呼籲朝野立委,應以慈濟案為借鏡,痛定思痛重啟《宗教專法》與相關公益法人監督機制的審查:

  1. 強制公開與會計師簽證: 規定年度收支達一定金額以上的宗教及大型慈善團體,其重大交易、關係人往來必須透明化,並接受獨立會計師的實質查核。
  2. 賦予政府審查權: 杜絕將大筆不明支出包裹在慈善大水庫中核銷的規避手法。
  3. 劃分信仰自由與財務責任: 信仰是心靈層次,但金流與組織治理必須受世俗法律的檢驗。

慈濟10.6億元疫苗詐騙案,是台灣宗教法制化的一記當頭棒喝。受害者不是慈濟本身,而是全體捐款的台灣社會大眾。唯有勇敢打破財務黑箱、加速推動宗教專法立法,才能讓台灣的慈善與信仰之路走得更踏實、更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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