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行政院正式核定「西拉雅族」為台灣第17個法定原住民族,此舉儼然為平埔族群長達三十餘年的正名運動劃下重要的里程碑。這項遲來的肯認,並非行政機關主動為之的決策,而是受迫於憲法法庭解釋(111年憲判字第17號)所設定的法定義務與最後期限壓力使然。
對於此案,行政機關真的樂見嗎?我是抱持懷疑的態度。過去在立院任事期間,選區內剛好有西拉雅族部落,對這個議題並不陌生,也算是一道考古題。當時大家的認知是,要行政機關承認族人的身分,基本上並不困難。畢竟當年法定原住民族也不過9族,後來逐步擴編到16族,再增加幾個族群,理論上並非不可行。
然而,之所以延宕數十年懸而未決,問題的癥結,其實是在正式承認身分之後才開始。有了法定身分,隨之而來的各項社會福利保障勢必也得比照辦理。然而,平埔族群的潛在人數相當可觀,無論是政府或既有原住民族皆有所擔憂,一旦正式承認其法定地位,未來恐將稀釋原本就已相當有限的原民資源,因此在態度上始終趨於保守。
從行政院此次的處理策略來看,說穿了就是因應各族群資源拉扯的「緩兵之計」。現階段政府僅在身分登記與語言文化推廣等象徵性層面給予正式肯認;至於實際涉及預算經費、醫療補助、教育加分與經濟扶助等「真槍實彈」的福利項目,則僅以「分階段評估、跨部會盤點」作為回應,完全未提出具體落實的時間表。
奈何,對於爭取正名多年的西拉雅族而言,被法律承認固然值得喝采,但國家所提供的實質福利與權益保障,更是族人世代殷切期盼的遲來正義。這種「先許名分、緩釋資源」的妥協做法,或許不失為「按奈」既有原住民族的權宜之計,但事實上不過是將壓力向後延宕。未來「原民權益資源」究竟由誰分配、如何分配,勢必仍將有一番激烈爭論。
講白了,資源分配與補助金額的爭議,本質上都是「錢」的問題。只要中央財政願意擴編專款,在技術上總能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配置方案,終究有解套的可能。真正棘手、甚至近乎無解的死結,則在於國會參政權的政治席次分配。
在《憲法增修條文》將立法院總席次錨定在113席,如何在不打破總額限制的情況下,為西拉雅族等平埔族群擠出專屬的國會代表席次呢?
無論是削減現有區域立委席次、挪用政黨不分區席次,還是強制平埔族群競逐既有原住民席次,都勢必引發跨黨派與跨族群的政治大地震。顯然,在確立西拉雅族法定身分之後,未來在憲政體制的框架下,現行立委議席分配制度確實有重新檢視的必要。
若仔細審視現行國會席次的分配邏輯,許多制度早已顯得格格不入。以僑選立委(現已與不分區合併)為例,該制度當初設立的初衷,是為了感念海外僑胞在國民革命與抗戰時期的出錢出力,並據此延續「中國合法代表」的歷史道統。
然而,既然現今政府政策與主流民意,為了彰顯台灣的主體性,普遍傾向切斷與中國道統的連結;創建中華民國的那段辛酸歷史,也早已不再是當代台灣國家認同的主旋律,那麼繼續維持海外僑胞的專屬政治保障,甚至包括各種加分優惠措施,便顯得多餘且缺乏正當性。
同樣的邏輯,放到原住民保障席次上亦然。基於少數族群權益保護,國會設有原住民專屬席次確有其必要;然而,對於「誰有資格代表原住民參選與投票」,是否應建立更高的實質門檻,值得深入討論。
觀察當前檯面上的原住民立委,多數人長期生活於都市,身處權貴或高等教育圈,其日常生活樣貌與偏鄉部落或傳統獵場的原住民早已相去甚遠,彼此的共通點,充其量只剩下戶籍謄本上的血統身分。
在立院期間,我就看過不少原住民委員駕駛雙B豪車。這在原住民族群中究竟是普遍現象,還是少數特例?他們的代表性,真的足夠嗎?這就如同社會住宅停車場裡停滿豪車與超跑一樣,雖然資格完全符合申請標準,但使用者本身未必真正需要這項扶助資源。
以檯面上部分原住民立委的財力、社會地位與政黨動員能力而言,即使參選一般區域立委也綽綽有餘,又何必擠壓原本就相對有限的原住民保障席次?真正屬於偏鄉與部落基層的族人,顯然需要更貼近其生活脈絡的代表替他們發聲。如果保障席次只是聊備一格,甚至淪為政黨的投票部隊與表決機器,與原住民族群的真實處境八竿子打不著,又何來真正的代表性?
總言之,西拉雅族的正名案,宛如一面鏡子,映照出台灣憲政體制與族群政策中的深層矛盾。儘管行政院以「身分與資源分離」的方式暫時避免紛爭,卻無法迴避後續資源分配與立委席次可能面臨衝擊的現實。
呼籲政府應拿出大刀闊斧的決心,從憲政改革的立基點出發,通盤檢討原住民族資源配置機制,乃至於重新梳理立委席次的分配邏輯,讓西拉雅族真正感受到被照顧的那份溫暖,如此一來,正名的恩典才具有真正的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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