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事件,原本應是中央與地方攜手防堵風險的食安危機,卻在政治攻防中逐漸失焦。社會真正需要的,不是哪一方喊得最大聲,而是依法釐清權責、完善制度,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公共危機若淪為政治角力,真正受損的終究是人民對食安制度的信任。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負責建立制度、訂定管制標準及統整跨縣市資訊;地方主管機關則肩負第一線查核、抽驗、追蹤流向、封存問題產品及依法裁罰等職責。法律設計本就是中央統籌、地方執行、彼此協力,而非任何一方可以將責任完全推給另一方。

此次事件中,有地方首長質疑中央資訊公布太慢、下架標準反覆,要求中央說明,此一質疑並非毫無依據。然而,同樣不能忽略的是,地方依法本就擁有現場查核、要求業者提供流向資料、抽樣檢驗及採取預防性措施的權限。若一味將問題歸咎中央,而忽略自身依法應負的責任,法律分工便失去應有功能。

另一方面,中央在風險溝通上也有檢討空間。苯駢芘屬於長期暴露風險評估物質,「超過管制標準」與「立即造成健康危害」並非相同概念。政府若只公布檢驗數據,卻未充分說明風險評估依據、抽驗結果及管理標準,容易引發民眾恐慌,也讓政治操作趁虛而入。

食安制度存在的目的,不是追求零風險,而是及時辨識風險、有效控制風險。因此,問題油品應依法查扣、回收並追查流向;受影響產品則應依科學檢驗結果決定是否下架,而非任由政治口號取代專業判斷。唯有資訊公開透明、檢驗結果完整揭露,才能同時守護消費者健康與產業公平。

這次事件真正暴露的,不是哪一級政府沒有權限,而是行政體系在制度協調、資訊整合與風險溝通上仍有改善空間。食安事件最忌諱的,就是中央等待地方、地方依賴中央,更不能讓政治口水掩蓋真正應追究的違法業者。

食安不該成為政黨競逐聲量的舞台,更不應淪為情緒動員的工具。唯有依法行政、科學治理、中央地方各司其職,才能讓每一次食安危機都成為制度改革的契機,而不是政治攻防的舞台,真正重建人民對食安治理與政府治理能力的信任。

林仁斌 (台灣永續治理論壇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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