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油事件延燒至今,中央與地方互相究責,街頭抗議迅速升溫,食安危機在短短幾天內,便從食品安全事件演變為政治攻防的戰場。然而,比誰該負責、誰贏得政治聲量更值得追問的是:當公共危機來臨,我們究竟是在修補制度,還是在消耗制度?

每一次重大公共危機,都可能成為推動制度改革的契機,也可能淪為政治動員的素材。如果社會將焦點始終放在政黨攻防,而非制度修正,再大的政治聲浪,都無法真正提升治理能力。

食品安全本質上是一項高度依賴制度協作的公共治理工作,而不是任何單一機關可以獨力完成的任務。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央政府負責風險評估、跨縣市資訊整合、產品流向追蹤及統一應變標準;地方政府則依法負責第一線稽查、追查來源、封存問題產品、命令下架及裁罰業者。食安治理不是中央或地方誰比較重要,而是整條治理鏈是否能同步運作。

因此,地方政府固然可以要求中央更快速公布資訊、建立一致的風險判斷標準,也可以檢視中央風險溝通是否足夠透明;但同樣地,依法握有第一線查核權限的地方政府,也不能把所有責任建立在等待中央通知之上。制度設計之所以授權地方,就是希望危機發生時,各層級政府能同步啟動,而不是彼此等待、相互卸責。法律賦予權限,不只是權力,更是責任。

民主社會中,政治人物當然有權批評政府,也有權發起集會遊行,監督執政者更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當行政角色與政治角色開始交錯,社會更應檢視的是:治理責任是否因此被重新分配,甚至被政治情緒所掩蓋。民主可以容許政治競爭,卻不能讓治理責任因政治競爭而蒸發。如果原本應接受行政績效檢驗的治理者,逐漸轉化為街頭動員的倡議者,公共討論的重心便可能從「制度如何改善」,滑向「誰應承擔全部責任」,真正需要改革的制度問題反而退居其次。

尤其,「逼我吃毒油」這類政治口號之所以迅速擴散,不只是因為情緒強烈,更因為它成功把一個涉及供應鏈管理、風險評估、檢驗程序、資訊揭露與跨機關協調的複雜制度問題,壓縮成一句人人都能理解的受害者敘事。它最大的效果,不是增加事實,而是縮短理解。情緒因此快速凝聚,但制度責任卻同步被簡化;政治共鳴愈強,制度討論反而愈弱。

事實上,這並非食安事件獨有的現象。近年來,無論疫情防治、缺蛋風波、能源供應、天然災害或食品安全,都呈現相似的治理模式:危機發生後,社會迅速進入責任競逐、政治對立與輿論攻防,卻較少將焦點放在制度缺口的修補。危機退場後,政治聲量逐漸消散,但資訊交換、跨機關協調、風險溝通與監督機制,往往並未留下足以避免下一次危機的制度成果。共同的問題不是危機本身,而是危機之後,制度沒有真正累積。

然而,公共治理真正需要的,從來不是更大的政治聲量,而是更成熟的制度能力。中央政府應持續提升資訊揭露速度,清楚說明風險評估依據與產品流向,建立更透明且一致的風險溝通機制;地方政府則應善用法定權限,強化第一線稽查效率,即時公布查核成果,提升地方治理的應變能力。制度改革不能只有究責,更要建立可以持續檢驗、持續修正的改進機制。唯有中央與地方各自善盡法定責任,才能真正降低風險,而不是陷入無止境的政治究責。

更重要的是,我們也應重新思考民主政治面對公共危機時的運作方式。民主不能沒有政治,但公共危機不能只剩政治。監督與制衡固然重要,但危機治理更需要制度合作。當每一次公共危機都迅速演變成街頭動員與政黨對立,真正被消耗的不只是政府公信力,更是人民對制度是否仍具有解決問題能力的信任。

成熟的民主,不是在危機中急於尋找敵人,而是在危機中誠實修補制度;成熟的治理,也不是讓情緒取代專業,而是讓制度回應人民的不安。食安不應成為政治聲量的競技場,更不能淪為選舉動員的工具。

真正危險的,不是一次致癌油事件,而是每一次公共危機,都讓制度改革讓位於政治動員;當治理能力在一次次對立中被消耗,人民失去的將不只是對政府的信任,而是相信制度仍有能力解決問題的信心。

林仁斌 (台灣永續治理論壇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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