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營互咬。
李貞秀遭民眾黨中評會開除黨籍,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由成大法律系前教授許忠信遞補。
還扯請神容易送神難,請到連白營無法接受的無能力、貪錢、無知自大鬧事者。
此事件李貞秀已視國家公職與支持者之託付於無物,竟然在今年4月7日會議上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
回顧台灣民主歷史,從來不會有人把擔任不分區立委,去要求有所謂的對價關係,甚至是要求黨給自己多少錢,不分區就是代表黨、就是服務大眾,怎麼會變成回頭跟黨要脅的籌碼?
李以「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白營黨中央給予金錢補償,已重創台灣這個國家公職倫理。
李貞秀事件已凸選出台灣現行不分區立委制度,在篩選與究責機制上的嚴峻挑戰。
特別是台灣現行不分區立委提名權缺乏外部監督,不分區立委名單完全由黨內高層,或特定決策小組決定,缺乏如區域立委的選民初選或直接民意檢驗。這導致提名標準可能隨政黨內部利益、派系平衡或特定政治目的,例如白營李案的兩年條款快速更替而變動。
除非遭黨開除黨籍,否則對於不稱職失職的不分區立委,台灣選民無法透過罷免制度使其下台,唯一的制衡力量來自於黨內紀律委員會,這使得不分區立委更傾向於對「黨」而非「台灣民意」負責。
事實上,民眾黨實施兩年即換人的制度,雖旨在擴大政治參與,但也導致立委任期過短、缺乏專業累積,且容易因頻繁變動衍生「職位交換」或「對價補償」的倫理爭議。
李貞秀離譜事件,已確實反映政黨在最初提名審核時,對候選人政治素養與倫理的篩選機制不夠嚴謹。政黨提名標準「隨時可以改」,且在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等風波下,白營政黨內部的甄補機制已出現失靈跡象。
綠營也需小心,雖然黃國昌顧人怨,但李貞秀離譜事件是否有先公正調查清楚,而非躁進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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