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國大陸法治環境出現了一個令人不安的新詞彙:「遠洋捕撈」。這並非指漁業作業,而是地方公安、司法機關跨越管轄區域,針對外地經營有成的私企進行「突襲式」辦案,動輒凍結數億元資金、異地抓人。這種以執法之名行掠奪之實的亂象,連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都不得不承認,存在偽造檢舉線索、趨利性執法的情形。這種權力「生意化」的趨勢,正成為當前中國經濟最隱蔽也最致命的威脅。
這種現象反映出中國地方財政惡化的連鎖反應。過去幾年,隨著房地產泡沫破裂與土地出讓收入銳減,地方政府面臨巨大的缺錢壓力。當正規財政手段難以補足缺口時,手握執法權的政法系統便成了「創收」工具。這種激勵機制極其扭曲:辦案有「績效」,罰沒資產能上繳財政,相關人員甚至可能從中獲取隱形利益。當執法權力變成了一種可以變現的「捕魚網」,法治的公正性便蕩然無存。
對於企業主而言,這比一般的市場風險更令人恐懼。市場虧損尚可預期,但「遠洋捕撈」帶來的是一種毫無規則的「不確定風險」。你可能在A地合法經營,卻因為B地的公安機關「缺錢」而被扣上罪名,資金鏈瞬間斷裂。這種「執法暴力」直接摧毀了民營企業的投資信心。當企業家普遍感到安全感缺失,唯一的選擇就是收縮規模、停止投資,甚至加速資本外逃。
當前經濟本來就處於下行周期,就業環境嚴峻,這種趨利執法無異於飲鴆止渴。如果責任追究機制無法落實,只要權力依然能換取巨大的地方財政利益,這場「捕魚遊戲」就難以真正停歇。一個連基本產權和人身安全都無法保障的環境,即便祭出再多的經濟刺激方案,也難以挽回崩塌的信心。最後受害的,不僅是被收割的企業,更是那無數因企業倒閉而失去生計的普通家庭,以及陷入死循環的地方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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