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宣布調升特教職務加給,具特教證者由每月1,800元提高至2,800元,未具證者調整為900元,表面看來是遲來的正義,卻因「不回溯」的決定,引發基層特教教師的強烈失落。

同樣是教師待遇調整,一般教師薪資回溯至2025年9月生效;但特教加給卻僅自2026年2月起算,換言之,特教教師在同一段時間內承擔相同甚至更高強度的工作負荷,卻無法獲得同樣的制度對待。

筆者認為,這不只是幾個月薪資差額的問題,而是制度如何定位特教教師專業價值的問題。

特教加給自民國81年訂定後,長達三十餘年未曾調整,然而在物價飛漲、工作負擔加重的情況下,特教教師長期處於「高責任、高壓力、高危險」三高的職場狀態,每學期例行性的IEP會議、親師溝通、跨專業合作、行政協調、情緒危機處理——這些工作並未因為制度調整延後而減少。

如果政策能回溯一般教師,卻不能回溯特教教師,那麼訊息其實很清楚:特教,仍然是可以被延後處理的一群。

教育強調公平,但制度設計若無法落實橫向一致性,公平便流於口號,第一線的特教教師並非要求特權,而是要求同等對待,同樣是教育專業工作者,不應在制度安排上被區分為「可以晚一點補償」的對象。

此次加給調升筆者予以肯定,但若缺乏回溯,便留下制度失衡的缺口,令人遺憾。期盼未來應建立明確的定期加給調整機制,避免三十幾年凍結的情況再度發生。

當臺灣的目標是走向融合教育與尊重多元時,也應反思:我們是否真正尊重了為多元而努力的那群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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