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圍繞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政治操作,逐漸偏離制度正軌,甚至出現要求「總統親自下場電視辯論」的聲音,令人不禁要問:我們究竟是在進行憲政監督,還是在製造政治秀場?

依憲法體制,總預算的提出、說明與答詢,屬於行政院對立法院的責任範圍。行政院長與相關部會首長,才是依法應受質詢的對象。將總預算爭議刻意拉高到總統層級,不僅於法無據,也模糊了責任政治的基本分工。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類「越級挑戰」的政治語言,並非為了釐清預算內容或政策選擇,而更像是一種高度個人化的政治動員策略。透過點名總統、要求電視辯論,將制度性議題轉化為個人對決,試圖創造聲量與對立,而非實質監督。

若真關心總預算,理應聚焦於三個核心問題:政策優先順序是否合理?資源配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行政院是否具備清楚的執行與評估機制?這些問題,都需要專業問政與長時間審查,而不是舞台式的政治對嗆。

制度民主的價值,在於角色分工與責任清楚。當立法監督被包裝成「誰敢單挑誰」、當預算審議被簡化為「要不要上電視辯論」,受損的不只是政治品質,更是公眾對憲政運作的理解。

政治人物當然可以有風格、有主張,但不該以扭曲制度為代價。總預算是國家治理的核心工具,不是個人政治情緒投射的舞台。回到制度、回到職權,才是對民主最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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