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立委近日高調提出「TPASS 等民生相關預算共 718 億,要求先行動支,並在立法院表決逕付二讀」,表面看來像是回應民怨、體恤人民;但只要稍微回顧前因後果,這整齣戲,與其說是負責任的監督,不如說是一場自打嘴巴的政治喜劇。 

首先在開始,一個,我們必須先有一個最公正的表態,我們都承認,民進黨是確實貪汙腐敗的情況,所以他們立的草案或搞出的計畫,大家覺得哪一邊有問題,那就擋下那一個。

正如過去民進黨是在野黨的時候,他們也是如此針對國民黨國民黨。

等到大家都把問題攤開後、檢討後再來通過什麼計畫案、福利案。


而如今當下,最簡單、也最刺眼的問題,藍白始終不願正面回答。

既然你們真正不滿的是軍購、國防或特定政策,為什麼一開始不針對那些項目擋就好?

為什麼要選擇「擋總預算」這種核彈級手段,把所有民生、交通、社福、地方補助,通通綁在一起陪葬?而如今,當民生項目「可以另外審」、甚至可以「先行動支」時,不就等於親口承認——原來從頭到尾,根本沒有人逼你一定要擋民生。

如果今天可以把 TPASS 拉出來處理,那一開始就代表,你也完全可以只針對你聲稱有疑慮的軍購預算動手。那請問,當初拉著民生項目一起受罪,到底是為了什麼?監督?還是政治表演?

藍白立委如果你們真的認為某些預算有問題,為什麼不直接針對那些有問題的項目動手?

立法院的預算審查權,本來就允許逐項刪減、逐項凍結、逐項要求補件。哪一筆錢用途不清、哪一個計畫說明不足、哪一個單位有前科疑慮,都可以被單獨拉出來檢討。

但藍白沒有選擇這條路,而是直接動用「擋總預算」這種一刀切的方式,把所有項目——不論有沒有問題——全部一起擋下來。

這正是邏輯最說不通的地方:如果問題真的是出在個別預算項目,那麼全面封殺總預算,究竟是在監督什麼?

更何況,到了今天,藍白依然說不出 TPASS 或這些民生預算中,究竟哪一項被具體認定存在弊端、哪一筆金額被指出用途不當。

如果真的有問題,很簡單,請明確指出:哪個項目?哪個用途?哪個金額?哪個環節可能有弊端?為什麼要繞一大圈,先擋總預算,等民怨燒起來,才突然改口說「這個其實可以先過」?

更諷刺的是,現在藍白乾脆連審都不審,直接要求通過。那請問,之前擋的是什麼?擋心酸的?還是擋給支持者看的?

最後,我想告知一件很有可能會發生的事,今天會突然冒出「民生項目先行動支」這件事,原因其實很單純——因為它真的開始惹民怨了。

按照國家財政的支出節奏,能動用的資金早已編列完成,很多影響並不是第一天就看得出來,而是拖到實際執行、實際發不出錢、實際影響到通勤、補助、地方建設時,問題才一次浮出水面。

而我們現在甚至還不知道,究竟有多少項目正在、或即將被影響。畢竟,只要受影響的人數還沒大到一個「連藍白支持者都會痛到」的基數,在藍營媒體數量仍佔優勢的現實下,很多事情根本不會被報導。

但這種操作,與過去台灣立法院的政治慣例,形成了極為鮮明的對比。

過去不論藍綠如何對立,最多也只是針對「可能涉及貪汙、浪費或政策失當的細項」逐條審查、逐項刪減,從來沒有哪一個主要政黨,會把「擋總預算」當成常態武器。

更精彩的是,現在藍白一邊放行一堆「其實沒問題」的預算,但別忘了——他們早就先立了一個「一定要刪到多少金額」的總額目標。

那請問,當真正有疑慮、卻還沒審到的項目愈來愈少時,會發生什麼事?

會不會最後變成一個史詩級笑話——原本要支出的錢假設只有 100元元,結果藍白硬是要刪到 120元、甚至 150元?

之前在審查總預算的時候,不就鬧出藍白兩黨的刪除預算草案,超過原本政府要花的錢,隨著越來越後面的時候,原本藍白立委要求刪的金額就很龐大,而行政院能刪除的錢跟選項本來就很少了!

如果最終,藍白立委通過軍購案後,我們台灣那就會成為一個國際級的大笑話,要知道藍白立委(國民黨與民眾黨)於 2025 年 1 月審查「1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通過的「通案刪減」決議中,要求的總統+行政院刪金額為 939 億 7,500 萬元。

這些還不是包含在已經要求刪除的選項當中,這金額是額外要求刪除的,反正我這種只會簡單算數邏輯的人,都知道我們恐怕刪到最後會刪到違憲。

至於這個鍋是脽要負責?也沒人知道,畢竟這個統刪是立法院授權出去的,按行政程序來說,就是總統跟行政院要負責,但我們憲法當中也沒描述,當最後可以刪的項目加起來都沒辦法達到統刪的金額時,該脽負責?

到那個時候,已經不是監督政府,而是公開向全民展示:這不是財政紀律,這叫算數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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