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方城縣英才學校的那場大火,帶走了13名小學生的生命,如今,距離事發已超過 680 天,死者家屬與社會大眾等到的不是一份詳盡的事故調查報告,沒有官員公開道歉,留給家屬的,只有那一紙被迫簽下的「賠償協議」與無盡的等待。

在民主法治社會,發生如此重大的公共安全事故,賠償是權利,真相是義務,兩者並非對價關係,我們很難理解什麼叫做「被逼簽協議」;倘若我們發生如此嚴重的校園慘案,別說六百八十天,恐怕連六十八小時都撐不過去,相關首長早已下台,檢調會地毯式搜索,媒體更會窮追不捨,直到所有疏失攤在陽光下。

對當地官員而言,這13個孩子的死亡只是一個待解決的數據,但若引發輿論問責導致民怨沸騰,那就是不可饒恕的「政治錯誤」,他們恐懼的不是奪走性命的惡火,而是真相曝光後可能引發的官場地震,因此,調查報告之所以難產,並非火場鑑識有多困難,而是報告中的每一個字,都可能牽動著相關利益鏈條的神經。於是,「不公佈」成了最安全的選擇。

更讓人心寒的是,這種「用人民幣買斷真相」的操作,竟已成為中國處理災難的標準模式。從汶川地震的校舍豆腐渣,到鄭州地鐵的淹水事故,再到如今的河南小學火災,劇本如出一轍,封鎖現場、管控家屬、快速火化、強行賠償,最後讓一切歸於平靜。法律不再是守護正義的防線,反而淪為逼迫受害者妥協的工具,在這裡,賠償金不再是撫慰家屬的法定權益,而是變質成了買斷真相的「封口費」。

這680天的空白,是對岸「人民至上」口號最大的諷刺,它讓我們看見,權力可以改寫事實,人命就只是一個可以被量化與買斷的籌碼,而真相又是如何變得遙不可及,我們之所以要捍衛自己民主與法治,正是為了確保當不幸發生時,每一位受害者都有拒絕被摸頭、堅持追問真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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