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大學因應校園暴力紀錄,將對施暴學生關閉升學大門,這項「學暴即失格」的政策,是對社會倫理的強力宣示:一個人權意識淡薄、曾對他人造成重大傷害的行為者,不該順利取得社會精英的入場券。
這則新聞,給了我們一個沉痛的反思視角:如果我們社會能對青少年的偏差行為祭出如此嚴厲的後果,那麼在臺灣的教育現場,那些主導或實行職場霸凌的成年教育工作者,是否更應面對同樣,甚至更嚴苛的專業懲戒?
【權勢之手:教育界的雙重標準】
長期以來,教育界對內部職場霸凌的處理,一直存在著「高舉輕放」的雙重標準。我們雖然訂有相關法規,強調防治職場不當對待,但在執行層面卻與公部門的效率形成巨大反差。
當衛福部或勞動部面對輿情壓力時,能夠迅速做出調職、記過等具體懲處,以彰顯社會正義。然而,教育現場的霸凌案,往往因涉及校方權力結構、調查程序漫長而耗時數月。即使最終調查成立,懲處結果也多半是「記過」或「申誡」等輕微處分。更令人心寒的是,行為人還能利用申訴機制暫緩懲處執行,將一場原本應該保護被害人的紀律程序,拉成一場耗盡被害人心力的行政拉鋸戰。
這種輕縱,無疑是對「友善校園」的莫大諷刺。它發出了一個清晰的錯誤信號:在教育界,權勢的壓迫是可以用輕微代價換取時間來稀釋的。
【霸凌者:失格的教育者】
職場霸凌的核心危害,不單是傷害了被害教師的生理與心理健康,導致專業耗竭與人才流失,其深遠影響更直接衝擊了學生與教育的本質。
以學生的角度,學校本應是傳遞公理與正義的殿堂。當學生目睹了成人世界裡的權力濫用、眼睜睜看著正直的教師被系統性孤立、專業被否定卻投訴無門時,他們對是非對錯的認知將徹底扭曲。學生學到的不是道德課本上的「公平」,而是社會潛規則中的「服從強權」。
以專業的角度, 職場霸凌行為,本質上是對教育專業倫理最徹底的背叛。一位無法尊重同儕、無法有效管理自身情緒、甚至將權力工具化來壓迫他人的教育工作者,無論其學術成績多麼出色,都已證明其人格特質與道德修養,完全不適任於承擔塑造下一代價值觀的重大責任。
如果說,韓國的「學暴處分」是認定該學生缺乏社會信任,那麼對一個成年、專業的教育工作者而言,職場霸凌就是對其教育專業的「社會信任破產」。
【零容忍:取消霸凌者的任教資格】
我們必須徹底改變對教育職場霸凌的認知,它不應被視為單純的人際衝突或行政糾紛,而應被視為對教育基石的嚴重破壞。
教育主管機關必須從韓國的案例中汲取教訓,展現更為果斷的態度。我們應比照性平事件的精神,確立零容忍原則,並將懲處與其專業資格直接掛鉤。
對於經查證屬實、情節重大的職場霸凌行為人,懲戒不應再只是輕飄飄的記過或申誡,而應審慎評估其行為是否已構成永久不適任。我們必須大膽主張,取消這些職場霸凌者繼續在教育界任教的資格。
只有當教育界建立起「霸凌者等同於專業失格」的鐵律,才能真正保護無辜的教師,修復學生對體制的信任,並將寶貴的教育資源還給那些真正懷抱熱忱、專業且值得信賴的教育工作者。這是實踐友善校園的唯一路徑,也是教育界對社會最基本的倫理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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