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視11月初播放一段長達七分鐘的紀錄片,指控台灣前立委沈伯洋「涉嫌分裂國家罪」,並宣稱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將啟動「全球通緝」。影片以所謂「法學專家」之名羅列沈的公開言論,卻全然避談台灣的民主體制與言論自由背景。此舉震驚各界,因為這不僅是對台灣個人發出的威脅,更是北京首次以跨境執法的姿態,試圖把「懲治台獨」推向全球舞台。沈伯洋本人隨即回應,譏諷這是一場「偽紀錄片鬧劇」,強調中國對台灣沒有任何司法權,並呼籲國人勿被恐嚇。

2024年,中共頒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二十二條,授權公安、檢察與法院可對台灣人進行缺席審判、沒收財產,甚至延伸至境外追訴。這套法律外衣,實際上為政治鬥爭開了方便之門。中共把「台獨」定義模糊化,只要表達支持台灣主權、批評中國專制,皆可能被視為「分裂國家」,顯見此為北京系統性的政治操作。

中國透過國際媒體與法律話術,包裝自身為「依法辦事」,營造「司法正當性」假象。官媒播出的紀錄片,刻意模糊兩岸主權事實,暗示中國有權對任何「中國人」行使法律追責。這種敘事,實質上是把法律當成統戰與威嚇工具,目的是壓縮台灣人的言論與國際空間,讓「說真話的人」在全球都感到不安。

依據《國際刑警組織章程》第三條,凡涉及政治性案件皆不得通報。即便北京送交紅色通報,也會因違反規定而被駁回。這場「全球通緝」更多是心理戰,透過恐懼製造寒蟬效應,讓學者、媒體與公民在發言時自我審查;同時在國際上試探各國對「一中原則」的反應,藉輿論壓力逼迫台灣孤立。

這與中共近年操作的「長臂管轄」策略如出一轍——從對香港民主人士發紅色通報,到跨國設立「海外警察站」,再到如今對台灣人揚言追捕,皆在測試國際社會的底線。若各國噤聲,北京便可逐步擴權,把內部的「國安法」變成輸出海外的威權工具。

沈伯洋事件是中共對台灣施壓的新階段:從軍事威懾、經濟制裁,轉向法律與輿論戰的全面結合。它象徵中共企圖以「法律戰」取代坦克與飛彈,在國際語境中重塑「一中敘事」。然而,這場恐嚇的本質不在法律,而在權力。當一個政權能隨意定義「罪名」、跨境抓人,法律早已不再是正義的保障,而是專制的利刃。

面對此局,台灣必須展現堅定的主權立場,同時與民主盟友協作,防堵中國濫用國際機制。政府應強化對公民的海外安全警示與法律支援,並持續揭露中國司法操弄的真相。國際社會也需認清,沈伯洋案不僅是兩岸問題,更是威權體制對全球法治秩序的挑戰。

沈伯洋案例揭露出中共深層的野心:以恐懼統治思想,以法律掩飾霸權。筆者認為,自由不是罪,真理無需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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