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自由時報9月15日A3版「民眾黨立委:提案凍結總統府預算」報導指出,民眾黨昨在嘉義聲援柯文哲,逾百名「小草」齊聚。立委張啓楷演講時表示,總統賴清德二○○八年任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時,曾對特偵組聲押前總統陳水扁一事,批評不應以押人取供做為偵查手段。在賴清德沒有表態支持司法人權、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之前,他將提案凍結總統府預算。
前述張啓楷立委的見解,實在有欠公允。按立法委員的職權與總統有所不同,賴清德先生以前擔任立法委員時,他對於特偵組聲押前總統陳水扁「司法正義」的主張,到了目前賴清德先生擔任總統仍要保持一致,在邏輯上是行不通的。何況「柯文哲圖利案」目前在偵辦當中,總統能作指示嗎?法律案件依憲法及法律規定辦理,不能讓政治力介入,以及防止「民粹審判」之發生,這是民主憲政國家的常態,難道張立委不瞭解嗎?
有關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依憲法增修條文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民國97年法)之規定,應尊重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主動權,以免逾越憲法賦予立法院之職權。按新修正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目前在釋憲中,尚未定案,併予指明。
平心而論,張啓楷立委利用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之前,作為提案凍結總統府預算之理由,意圖作為「柯文哲圖利案」偵辦之干預壓力,有違民主憲政原則,值得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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