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快艇2月14日進入金門縣北碇東海域越界捕魚,遭台灣海巡署發現後上前驅離,然該快艇上的船員不但拒檢,更以蛇行方式加速逃逸,導致快艇翻覆,造成4名大陸籍船員全數落海,救起後,其中2人宣告不治,事件發生後,中國國臺辦發言人批評台灣政府執法過當,認為台灣以各種藉口查扣中國漁船,對中國漁民不友善才導致此事件發生,並表示驅趕船員的行為傷害兩岸同胞的感情,要求台灣海巡署應避免此事件再次發生。

針對此事件,首先,依海巡署處理中國船隻越界問題的做法係視狀況採取驅離或扣留手段,倘若船隻越界未捕到魚僅會驅離,有捕到魚且海象、氣候許可狀況下,海巡人員則會查扣捕獲的魚並將人船帶回調查,這裡的重點有兩個,第一、有捕到魚,第二、海象、氣候許可,由此可知,即使中國船隻違法越界,只要沒有捕到魚,或者海象、氣候不佳,台灣政府都會以「人生安全」為前提,不會罔顧人民生命安全。

再者,國台辦的邏輯思維方式謬誤,又或者,刻意以似是而非的說法,愚弄台灣人民;中國漁民非法越界有錯在先,但國臺辦卻批評台灣政府執法過當,這不是很好笑嗎?將情境帶入一般民眾的日常生活,小偷進入別人家偷東西,遭屋主發現失足墜樓死亡,有人會認為是屋主的錯嗎?還是警察會將屋主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再舉一個例子,搶匪搶銀行後駕車逃跑,遭警察追逐的同時加速逃逸,結果車輛失控翻覆,警察將搶匪從車禍中救出,事後搶匪家屬卻指控警察執法過當,導致搶匪於車禍中受傷甚至死亡,這合理嗎?上述2個例子中,如果不會責怪屋主也認為警察是正當執法,那為什麼中國漁民違法越界,遭驅離後加速逃逸,導致快艇翻覆死亡卻變成台灣政府執法過當?!

最後,開快艇捕魚很奇怪吧?為什麼捕魚不開漁船要開快艇?是真的捕魚還是另有目的?為了放置裝置於海底監控台灣?開快艇捕魚已經夠奇怪了,被發現還加速逃逸,根本是作賊心虛,海巡署依正常執法程序驅離,中國卻將責任歸咎於台灣,毫無公道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