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報導,韓國瑜先生當選立法院長後,2月1日在他臉書寫出,「我曾說:「莫忘世上苦人多。」苦民所苦,疾民所疾,應是政治人物信奉的唯一真理。台灣人民值得擁有廉潔透明的行政部門、強力監督的立法部門,與捨己愛民的政治公僕。這才是我這次出來最重要的原因。……,健全再造成為強力的、全民的、責任的、永續的新國會。
我們發現目前台灣施行的很多法律,係由中國大陸帶來,迄今,尚遺留訓政時期的法律規定,例如刑法第140、141條「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之規定,帶有封建思想的「公署」二字,1935年迄今已近90年,仍未刪修。
再者,在行政訴訟救濟,人民的勝訴率甚低,尤其是稅務案件,產生了很多稅災戶。問題在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多項稅法的規定,欠缺保障人權的思維,尤其是行政訴訟法再審程序所規定「5年限制」,相當不合理。
查,2016年3月再版《明白─蒙冤二十年人權奮鬥史》「『出版序』指出,法與稅,罪與罰,最嚴重的人權侵害往往來自司法和稅務。前大法官許玉秀曾說,國家給人民兩大痛苦,第一是刑法,會被關在監獄;另一個就是拔毛,也就是課稅。太極門冤案卻同時遭遇了這兩大痛苦,而且凌遲人民至今(按2016年)已20年,還無法解脫。(目前已進入第28年)」
又查,轉型正義委員會2022年4月出版《不義遺址:轉型正義的空間實踐》第13頁指出「回望那段長達近半世紀的戒嚴時期,國家體系以威權和不當手段,全面性地侵害人權,……。然而,解嚴後,政治權力看似交還人民了,但台灣社會在意識形態的交鋒與動盪下,過去歷史真相仍舊難探,連公義的追求也經常被『往前看,不要往後看』之說辭推託,這也使得推動面對過去傷痕、朝向未來新生的轉型正義之路依然遙遠。」
平心而論,行政官員違法濫用公權力,剝奪人民自由、生命與財產等,造成痛苦。民主化的今天,力行法治,保障人權,甚為重要,而國會對於不合時宜、苛政的法律,要早日修正。期盼新國會有新作風,不要在幾年後,人民檢討又是政客們「講大話、說空話、撒謊話」而已,當然也希望新國會促使轉型正義繼續向前行,以平民冤、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