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台灣的工商業不發達,找工作非常困難,西部的居民,有些跑去當礦工,挖煤炭,討生活,如果不幸遇到礦災,全家陷入絕境。在礦區附近搭建避風雨的工寮,賴清德的萬里老家最近成為熱門話題,這是「歷史共業」的問題嗎?為什麼長期執政的國民黨人士,只注意到都會區的眷村改建問題,而不關心在偏遠地區「工寮」的合法化問題呢?

查2010年11月出版《這些人,那些事》第73~75頁「年糕」一文,作者吳念真先生陳述礦工後代及到都市討生活的悲情。那年瑞三煤礦大災變(按即1969年7月7日台北縣瑞芳鎮21人死亡64人受傷,7月10日增加至28人死亡),將近二三十礦工同時死亡。之後幾年阿旺常跟我描述礦坑口招魂的畫面,他說二三十面同時在風中飄動的白幡,上百個披麻戴孝的小孩和女人的哭聲,完全掩蓋道士「跪……拜……」的指令,說他只記得有人在一旁喊:「跪下!跪下!」然後就看到一堆小孩「像山上的芒草被風吹過一樣,從前面開始慢慢往後面矮過去」。

葬禮結束後,阿旺(十五歲)帶著十二歲六年級的弟弟一起到鐵工廠(台北)做事。除夕那天我們(吳念真及阿旺)一起回去……。工寮這邊到還清晰留著災難的記號,門邊空白或者門楣上依然掛着已然殘破的紙燈籠的,彷彿就直接告訴我們說:在這個門內,有人淚水未乾。進了他家,我和阿旺同時愣住,因爲他父親的靈桌上堆了高高的一大摞形狀不同的年糕。阿旺後來跟我講了好幾次,說他只要想到那些默默地替二三十戶人家多做了二三十份年糕的人的心,他就無法忘記這份情。

細讀前文,有關礦工、礦災、工寮的敘述,令人感到心酸。想起被喻為「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政客們每逢選舉時,就利用「莫忘世上苦人多」口號,來批判現在執政者,想要奪回政權,但是這些政客曾經執政過多年,為何「苦人多」的問題,一直讓他延續存在,這不是政客「講大話、說空話、撒謊話」嗎?

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居住權、「居住正義」不是口號。2009年底「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已經國內法典化,現在新北市政府官員竟然把賴清德的萬里老家稱為「幽靈房屋」,不知道該官員對於人權的尊重及保障,以及「依法行政」的標準何在?值得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