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社會被一連串關於詐騙的事件震動,特別是台人在喬治亞遭遇的詐騙案件。這些事件不僅引起國際關注,更突顯了當代台灣社會對於數位安全素養和防詐意識教育的急迫需求。另外北一女老師痛批教育部108課綱在國文課程中大量刪減文言文,也暴露了一個深層次的問題:我們的教育體系在培養公民應對數位時代風險方面似乎顯得力不從心。當我們審視目前的教育體系,我們不禁要問:我們的教育是否真正準備好了學生面對全新數位時代的挑戰?

    警政署的統計數據揭示了一個令人不安的現實:詐騙案件的數量和受害者人數正在不斷增加,近10年財務損失高達50億到100億新台幣。這些數字反映出詐騙犯罪不僅盈利豐厚,而且對於犯罪者來說風險低、報酬率高。此外,教育部108課綱在國文課程中大量刪減文言文,增加了與當代生活更緊密相連的白話文內容。雖然這種改變使課程與當代生活更加貼近,但卻忽略了教育在培養學生面對數位風險和詐騙犯罪挑戰方面的角色。

    面對這一挑戰,教育部對現行課綱必須增加國民教育元素,將數位安全素養和防詐意識教育納入其中。首先,教育應涵蓋如何識別和應對網絡詐騙,包括對網絡安全基本知識的教育,例如,在語文課程中,可以通過分析詐騙案例來提高學生的批判性思維能力;在社會科學課程中,則可以探討數位詐騙對社會的影響。其次,我們需要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維能力,使他們能夠質疑並辨別潛在網絡詐騙的威脅。此外,相關師資培訓也至關重要。教師應接受專門的培訓,以便更好地傳授數位安全知識。

    數位安全素養教育不僅是學校的責任,也應該成為社會和文化的一部分。學習認識可能的數位風險、隱私的觀念、保護自己、資安與數位禮儀等負責任地使用習慣,家庭、社區和媒體都應扮演積極角色,提高公眾對於數位安全素養的認識。此外,我們也需要對台灣社會的數位安全素養進行反思,建立一種更加警覺和負責任的態度來應對新科技網絡詐騙(AI、Deepfake)。這種全面性的教育培養防詐意識認知策略,能內化成為個人認知數位安全及辨別詐騙的能力,除保護自己不受詐騙的侵害,更能防止誤入犯罪組織致觸法網。

    從犯罪經濟學理論中,詐欺犯罪產業是供給面,被害人則是需求面,就打詐戰略層面而言,從被害需求面向來強化作為,詐欺產業鏈自然無利可圖不打自滅,正是「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數位安全素養和防詐意識納入教育課綱是必要措施,不僅是為了保護學生,同時也是為了培養他們成為能夠在數位時代中安全、負責任和有效地行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