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禮拜前,筆者去了一趟貢寮,訪談我們新北市教育產工會貢寮國小支會的會員,針對「如何推動並改善優化偏鄉教育」進行意見交換。筆者自己就曾在偏鄉小學校連續服務四年,我們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優秀的秘書長劉宜達老師更是多年服務於貢寮國小至今的老師,對偏鄉小學校的服務熱忱自不在話下。

    切入主題,應該給予偏鄉老師比一般地區老師更多的時間嗎?就說筆者這次從市區搭火車前往貢寮,就花了將近二個小時;偏鄉老師常常因開會或研習等公務而需要跑到其他地區,光是路程就需要多給一些時間。曾經有一次偏鄉老師向工會投訴:學校因研習公文函示只有三小時,只願給老師三小時公假。筆者聽了只覺得很瞎,難道學校要老師瞬間移動到研習地點不成?就連線上研習都得多給老師時間作準備,更何況是實體研習。

    除此之外,國小學童年幼體弱,造成小志工真能有所貢獻的服務項目有限,再加上一直以來社區及家長志工招募不易,導致所有的工作幾乎都是由老師們一肩扛起。例如:迎新、校慶、期末成果發表會、畢業典禮等活動,老師除了要指導學生如何表演活動,還得負責活動會場的規劃佈置。於是—老師上課忙於指導學生,課餘時間還得佈置會場,在這期間老師不但沒時間休息,甚至還得放學後無薪加班趕工,以力求活動呈現之完美。像這類嚴峻的情況,在一般地區規模較小的學校就會發生,在人力資源更匱乏的偏鄉小學校當然更是常見。人力資源對偏鄉小學校而言十分珍貴,己經到了缺一不可的地步。但由於一些會議或研習等公務,經常無理地函示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結果小學校在人力資源匱乏的情況之下,還必須被迫分派人手去執行公務。如果公務真的很重要也就罷了,但事實上剖析很多所謂務必參加之公務,根本沒有務必參加之必要,反倒很像是強迫學校抓丁充人數,這是一種變相強搶小學校珍貴人力資源的惡劣行為。因此筆者主張:公文函示務必參加的各類公務活動,除了應述明務必參加的理由之外,仍需給小學校因時、因地制宜的考量空間,以求將人力資源盡量留給學校。

    提到因地制宜,筆者又想到另一件令小學校很困擾的事—很多時候,教育機關或學者在設計教學或制度時,明顯沒有考慮小學校情況。例如:領域小組會議,各領域有領召及組員,如果真要每一個領域都落實,那麼小學校全體老師幾乎個個都會是領召,而且每位老師都得是身兼多領域的組員,於是—光是開會就開不完,而且很多領域還要繳交成果或報告。試問如此一來,老師哪還有何餘力及時間去推動並優化教育相關工作?

    所以,透過教學實務經驗及小學校實地訪談結果。筆者認為:多給偏鄉老師一些時間,少讓小學校做一些公務,教育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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