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媒體報導,宜蘭縣長、雲林縣議長、澎湖縣議長等公僕涉嫌貪污,其真相如何?等待司法審判。而多位公僕先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甚至有人被羈押禁見,對照外國友人們一再肯定台灣「強韌民主」,卻發生了縣長、議長涉貪事件,是一件諷刺的事。

細讀李前總統登輝先生在《台灣的主張》(1999年出版)第138至140頁所載「邁向民主化的絕對要件─司法改革」指出,前面的章節曾談到若干台灣政治改革的問題(按即教育改革、行政改革、社會再造、文化復興等)。但是,要達成符合國際標準的民主化,一定要先致力於司法的改革。民主化國家就是法治國家。法律不周延,司法體系不健全,則行政裁量權就會毫無限制的干預司法,民主化也將遭遇挫折。

又指出,「台灣要實現民主化,締造新階段的『台灣經驗』,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完成司法改革。如果說教育改革是個人的改革,那麼,司法改革便是社會的改革。缺少其中任何一項,台灣的民主化就無法推動,未來的發展也無法進一步開創。」

查1994年7月30日,李登輝總統在辦公室召見施啟揚先生,指示拿出勇氣推動司法改革,同年9月1日施先生就任司法院長後,即開始推動司法改革,其後又有1999年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翁岳生院長),2017年召開「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許宗力院長),迄今已有29年之久,威權統治「黨國司法」的餘緒仍未完全消除。公僕貪污案件迭起可能與司法改革不力有關,今後需要持續進行司法改革。

近日發現《大學的脊梁:臺大校長遴選事件與管中閔心情記事》新書,其中有關「自由民主的理念與擴張權力的獨裁之間的對抗」之論述,例如「當權者動用行政、立法、司法、監察四大院的無上權柄,動用各部會的資源,甚至以國家機器的力量,動員電視、電臺、媒體、網軍、名嘴、輿論等,就為了封殺一個臺大校長,一個合法遴選出來的大學校長。硬生生不讓他就任。」是否屬實?需要詳查,否則如此「以訛傳訛」,將影響2024年總統大選,且不利於台灣「強韌民主」的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