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九合一」選舉,另有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民投票,選民們千萬不能遺忘了,其對國家統治權之行使及國民主權之行使,以及台灣國家主權獨立意識的提升,具有重大意義。

依公報記載「政府機關針對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提出之意見書:行政院意見書」指出,「青年提早於18歲參與公共事務,有助強化民主思辨能力,落實世代正義: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明文賦予人民參政權,使每個公民有參與選舉、決策之權利,分享國家統治權行使,是為民主價值最重要之體現。」

又指出,「而選舉權、被選舉權為國民主權行使之基礎,攸關人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之管道,為平等對待國民權利與義務,有必要將相關選舉權行使年齡下修為18歲,完善18歲青年之權利及義務,使青年世代一起為這個國家付出努力、同時也負起責任」

此次公投如果過關,將調降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年齡,能有效吸引青年參與政治事務,提升國民政治效能感。依我國目前最新人口數推估,如修憲通過後,將增加18歲至19歲之選舉人約41萬1,221人,擴大國民政治參與。所謂「擴大國民政治參與」即「公民參與」的實踐,對於民主法治及人權保障之提升,具有正面功能。

依1994年10月出版《美國的分裂,種族衝突的危機》阿瑟.施勒辛格(Arthur M. Schlesinger Jr)著,英文本1991年出版,中譯本1994年10月出版,中國簡體字版2022年2月出版,該書第124頁指出,「然而在缺少共同的民族來源的情況下,把美國人連結在一起的仍然是堅定不移地對民主和人權理想的共同信奉。」

近年來,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民間團體,在聯合國重要相關紀念日,持續地舉辦有關法稅改革及保障人權之論壇,旨在平反冤案,例如「太極門稅務冤案」等,並且宣揚有關法治及人權概念。

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前夕(11月24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民間團體將要舉辦「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論壇,除了呼籲政府及候選人重視婦女與女童權益,也呼籲全民客觀理性行使憲法賦予的投票權,實踐選賢與能。不過,在近日縣市長選舉活動出現「仇恨語言」,令人遺憾。

依報導,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先生11月13日說,選舉無論勝負,被選舉人(候選人)都有責任不要撕裂台灣、社會,不能為了選票撕裂台灣,要有人性。……選舉是一時的,而台北這座城市的發展與國家台灣的未來,才是我們永遠要關心的。此項見解值得大家體認與思考,我們希望「用愛來選舉」,不希望有仇恨語言及行為出現,這樣台灣民主法治才能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