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拜登總統於「拜習會」後、談到台灣時表示:「它是獨立的,由它自己做決定」,表達力挺台灣未來該由全體台灣人自己決定的意味,在在展現美國作為民主泱泱大國的風範。然而,國家主權如此,在其他事務上,美國人是否真能尊重「民主原則」?或許1218「反萊豬公投」可作為檢驗。

倘若多數民意反對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執政黨勢必得將公投結果,作為其後與美方談判豬肉進口的籌碼,讓對方知悉,國內對該政策的反彈聲浪極大,進口措施是台灣嘉惠美國的重大讓步。據此爭取在符合國際貿易原則下,增加諸如明確標示、源頭管理、海關查驗等更有助於食安控管的措施,甚或要求更廣泛的經貿交流規模,促使台美關係更加緊密。

換言之,公投的結果,端看自己如何解讀,您或可說國人反萊豬會激怒美方,影響台美友好與經貿關係,自我讓步大嗑萊豬。但反向思考,政府願意在甘冒國內民意多數反彈的情況下,仍舊執意接受美方要求進口萊豬,箇中的嘉惠之意,難道不值得美方給予台灣更大的國際空間作為回報麼?

國際外交經貿談判,都是錙銖必較的,從來沒有自願「吞下去」這回事。假若能夠匯聚國內多數民意勢力,據此作為與對方談判的籌碼,本質上絕對是助益、而非阻力。美國倘若尊重台灣人民自決的權利,自然會在公投結果出爐後,給予更誘人的條件,促使萊豬進口的順暢無虞。徒然自我設限的、以破壞台美友好的恐懼,阻礙人民自由表意的機會,顯然未必是明智之舉。

順應著執政黨推出的順口溜口號,為求台灣作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完整性,籲請國人在「反萊豬公投」一案,能記住「主權不能輸,公投反萊豬」的投票心法,讓台灣在國際經貿談判場域上,能夠真正「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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