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控非常規起訴 檢求處重刑。台北地院審理「三中交易案」10日辯結,檢察官論告時指前總統馬英九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當庭請求合議庭應判處重刑。馬英九當然有一番為自己脫罪的辯駁,不過是否言之有據有理,檢察官法官自然會衡情度理依法審判。不過筆者倒是有幾點外行人看法。

一是要判馬有罪科以刑罰甚至送進牢獄,這恐怕是很難的。他的重要關係太多了,所謂有關係就沒關係,那麼審理審判結果應當是沒關係,無害的。一根汗毛也無傷的。其次,他指控這是對他進行非常規起訴。此種心態很要不得。他顯然還以總統甚至帝王自居,認為她有免於被訴訟被刑罰的豁免權。這是一種自我膨脹心態,以帝王王子王孫自居。這是很可笑的。 

他只不過是位民選總統,而且已任滿卸任了,與平民無大差異。何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何況他根本不是什麼帝王什麼王子。而且卸任的阿扁總統都被起訴被關押,馬他既然被起訴甚至被確鑿依法認定有罪,他怎能不被判刑入獄呢?只因為他自認是來自中國的中國人嗎?而且更進一步論究,他或許可說是個賤賣房地產的慣犯。她好死不死弄了個什麼九二共識一個中國。他的原意或許並不邪惡,可是一個中國就是一個中國,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現實事實的問題。一個中國不可能各自表述,不然就是兩個三個四個很多很多的中國了。一個中國那麼台灣就被中共中國套牢了,無形中台灣好像被賣到中共那裏了。

今天他們嚷嚷叫叫說台灣是它們的,這就是可說就是馬的傑作。台灣好像被賣了。或許不是馬本意,但造成的結果就是如此。法院法庭要好好明察明鏡高懸查明馬是否賤賣黨產或國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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