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朋友的群組當中出現一則新聞https://health.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70690,讓我們這群媽媽不得不針對這篇新聞大做討論,首先筆者先澄清,我們針對的是新聞內容而非報社。

該篇新聞大意是,長期反菸的團體董氏基金會指控電子煙商在學校附近開設且販賣,質疑會誘發孩子成癮,要求政府規定其專賣店應距離高中職以下的學校400公尺以上。

首先傳此篇文章的是小學5年級的小美媽媽,她說,便利商店也有在賣菸呀,假設以董氏基金會的說法,便利商店不也是誘發孩子成癮的地方嗎?但台灣便利商店密度如此之高,要怎麼限制便利商店要距離學校400公尺?

國中2年級阿偉的媽媽則說,其實在不在學校旁根本就不是探討的重點,重點是學生是否有自制力,假設學校附近有檳榔攤、刀具店,那麼小孩不就都全學壞了呢?

每個人你一言我一句,將這個議題帶向最高峰,許多疑問例如電子煙究竟合不合法,能否正常販售等,大家也是互相拋來拋去沒有一個解答。

為此,我翻了翻網路資料發現,其實電子煙根本就不是政府現階段所認定的菸品,也就是說電子煙並不在菸害防制法的管束範圍內。因此,就算18歲以下學童使用電子煙也不能說他違法。

我將這消息分享到群組,大家都驚訝不已,高中1年級康康的媽媽提到,他就曾在臉書社團看到有業者刻意引進外觀炫彩奪目的劣質電子煙品及仿品進行販售,這些不肖行為及仿冒產品若是沒有嚴格控管,將會對安全產生極大的疑慮!

不少人附和著應將電子煙列管或是再創新法管制,否則隨時隨地皆可使用電子煙也將對周遭的人造成影響。從電子煙專賣店談到電子煙立法問題,盼政府能針對新式菸品做適當的管制。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