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正式開跑,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依然未退燒,財政部日前宣布史上第一次所得稅繳納期限延後至6月30日。但因政府陸續執行紓困振興政策,國庫正持續失血中,在疫情尚未解除的條件下,政府需要更多資金來執行紓困。此時,何不不如考慮將新興菸品納入管制後實施課稅,藉此增加菸酒稅稅收?

疫情當前,財政部應援引營業稅法第39條,讓企業留抵的溢付營業稅,能退稅給企業,使營業人手中現金充足許多,對於繳稅有困難的納稅人,也提供延分期繳稅措施,最多延期一年、分期三年,讓民眾能渡過這波疫情難關。

國稅局也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3條規定,主動調降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等9縣市,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之第1季的查定銷售額,以減輕營業人的營業稅負擔;財政部也宣布八大稅目報繳期間展延。

上述皆是因應疫情,政府所採取的放寬原則,民眾雖獲得遲些繳款和減稅的寬鬆政策,但所得稅繳交是每年國庫最大一筆進帳,若疫情未舒緩,國庫將會出現現金缺口、調度拉警報,更將造成國庫稅收減少。

菸捐菸稅一直是國庫稅收來源之一,每年甚至都有超200億以上的稅收,但這幾年因為越來越多民眾使用新興菸品,造成菸稅有下降的趨勢。且新興菸品目前尚無法可管,在疫情當前之下,或許將其納管課稅後,能成為不無小補的救命良方,提供國庫資金援助。

若是能夠將新興菸品納管,讓使用者能買到有政府把關、品質保證的菸品,且和紙菸共同課稅,除了增加稅收外,又可以杜絕非法山寨的煙品流竄市面,有效運用菸稅來幫助民眾紓困,如此魚與熊掌兼得的策略,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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