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濟各17日宣布廢除「宗座保密」(pontifical secret)條款在性侵案上的適用性,給了我們一定的信仰啟示。長年以來未成年的性侵案件,神職人員常以「高度機密」作為自保藉口,不只阻礙執法部門犯罪調查,也使受害者默然無語。而今「宗座保密」失效,支持者認為是「劃時代的決定」,不只有效抑止犯罪,也讓被害人得到進一步的保障。
宗教關心著「彼岸」世界的美好,視世間一切都是虛妄不實,不問世事外也不讓人過問自家的事、信仰的事。在佛教亦有「僧事僧決」之說,內部的事內部自己來處理。
然「僧事僧決」絕不代表為所欲為,有時公開透明攤在陽光下來檢視,反而更贏得尊敬和信賴;就像寺院的財務經濟,把一切的收支盈虧開誠佈公展示出來,不只道場收款安心,而信眾亦也捐獻放心。
誠然,宗教信仰「出世間」關注,面對「世間」的規約有其特殊性,某種程度可以受到禮遇與保護,但卻也容易在保護傘的誤用下,因密室操作而藏污納垢。
事實上,「不依俗諦,不得真諦」,世俗法律與道德規範亦有遵循的必要,舉凡土地的運用、資金的流向、教育的辦學等,當一定程度受到監督和管控。如果當神父、當師父的都不道德、不守法,又如何能教導信眾們道德和守法?
「僧事僧決」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尊重個人不同的選擇及特有的生活方式,而不許外人的介入干涉,只不過仍是有限度的。畢竟僧人還是人,僧俗之間並不是截然二分,一般人亦可成為僧人;而當以「僧事僧決」拒絕外界的了解和參與,猶如「俗事俗決」之限制「方外人士」過問世事的可能,乃至剝奪其公民權。
時代在進步、社會在開放,人心也愈來愈開化,宗教徒亦也要跟著與時俱進、俱變,莫成為保守僵化的頑固份子,悖離現實而自絕於世道人心之外。教宗方濟各之廢止「宗座保密」的開明作為,應可作為信仰者因應宗教改革的參照。
文/林中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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