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正在進行中的公視董監事選任,爭議頻仍,整個程序更被指為黑箱作業,備受質疑。其實,不只我們在選公視的董監事,全球規模最大的公視──英國BBC,同樣也在選新任的董事長(BBC Trust的chairman),在相對公正、公開與透明的程序下,關注焦點集中在誰會脫穎而出,其情其景誠不可與狀況百出的我國現行作業同日而語。
 
BBC究竟如何選出董事長?且先說明並做比較。
 
與我國公視不同的是,BBC代表人民決定營運方針,並監督經營團隊表現的董事會稱為BBC信託,成員含董事長共為12人。我國公視董事人數經修正後已擴大為17至21人,而且由行政院提名時並不先行確認董事長人選,直至立法院推舉的審查委員會通過董事名單後,方由董事互選出新任董事長。
 
BBC無論是直接選任的董事長或董事,職司此項作業的英國文化、媒體暨體育部都會明確公告徵選程序。以目前正選任中的董事長為例,公告上不僅明確標示其工作時間(每週三至四天)、工作地點(每月的董事會可能在全國各地召開)、薪資(年薪11萬英鎊)、任期(4年)、角色職掌、選任標準與應徵程序外,亦明定選任小組與候選人的面談時間。
 
以BBC此次選任董事長為例,其公告的申請截止時間為11月19日,入圍候選人的面談時間為明年1月27與28日。至於誰將面談這些董事長候選人呢?根據辦法及慣例,面談小組成員包括英國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CMS)的資深文官,公職任命專員辦公室(OCPA)的獨立顧問,以及現任BBC董事長,必要時尚有針對特殊應徵者專長所聘的特定領域專家。
 
根據英國《衛報》在BBC董事長截止申請之後的報導,此次計有四人提出申請,其中兩人為現任董事。上述的選任小組將依據辦法及慣例,在面談所有入圍的候選人之後,提出一位或多位人選給部長選擇,再送首相裁定,最後交由女王任命。部長雖可向選任小組增提人選,但同樣須在獨立公職任命專員的監理下,與其他候選人一樣,共同接受公正公平的審查,整個程序可謂相對嚴謹。
 
反觀非內閣制的我國,雖由立法院推舉審查委員針對行政院所提董監事人選進行選任,且需經四分之三以上多數同意,但既無公開的徵才程序,亦無透明的作業日程,更乏獨立的外部公職選任顧問參與,無怪乎媒改團體一再呼籲,董監事審查過程應予公開,否則將無可問責。
 
為了確保一個獨立經營的公視,即使董事長選任制度相對嚴謹的BBC,英國各界對於選任程序仍有諸多改革倡議,例如英國上議院的選任委員會,有鑑於BBC現任董事長黎恩斯(Michael Lyons)選任過程所出現的政治介入疑慮,就曾於2007年提出完整建議方案,主張政府的選任小組不應由資深文官擔任主席,選任小組成員名單應向國會提交書面說明,部長若要增刪候選名單亦須向國會公開,以及應在任命董事長前於國會召開公聽會等等。
 
我國選舉公視董監事的制度經多屆實施以來,已顯露諸多問題,其中最大的弊象就是不夠公正、公開與透明,而這正是公共電視先進國家所最珍視的選任原則。由其他國家的選任制度來看,公開化的選任雖不必然意謂要將所有過程公諸於社會,例如公開候選人名單以及審查會議的討論過程,但將所有作業流程置於黑箱作業,卻沒有一個可以監督問責的機制,又怎麼能夠讓人相信董監事選任的公正與妥當?又怎能讓人不懷疑其中存在偏差的政治運作或政黨分贜呢?
 
何況,英國等民主先進國家的民主文化根基相對深厚,我國不只政黨間的政治信任相對匱乏,公民社會的成熟參與機制更未穩固建立,類如公視董監事選任的公共性質職務,惟有以更公開與透明的方式進行選任,方能博得人民的信賴。不此之圖,俱皆「別有居心」,見不得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