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中國大陸透過授權民間組織簽訂服務貿易協議,中國大陸承諾對我開放80項,台灣對中國大陸承諾開放64項,海協會會長更高調強調,這次開放高於WTO承諾的水準,涵蓋之廣、幅度之大,在過去中國大陸簽屬類似的協議中,前所未有。台灣官方更沾沾自喜說是從開品項數是我方賺到。
其實中國大陸非一個自由資本市場國家,這是大家所能理解,老共在談判中開放與爭取對方讓步都有其戰略目標,一個是他想引進來技術、一個是他們要推出去(資本、市佔率、戰略目標),其慣用手法就:以市場換技術、其次國進民退的結果,加上特殊的行政審批制度把關。
以市場換技術
西方國家對中國大陸市場的「覬覦」,最早應該說是從兩百年前公業革命開始,那個著名英國商人的「鞋子理論」,傳奇中的那個說法是,「如果賣給每個中國人一雙鞋子,英國的鞋廠就可以保持開工三百年!」,台灣很多人至今還是抱持這樣的觀念與想法,而老共學聰明,以想像的市場當誘餌,投資方帶來技術獲品牌等等。台灣官方想到也是中國大陸市場如此龐大,而掉進老共的陷阱中,中國大陸市場地域保護主義重,中央地方非一致性,往往以市場換技術進入中國大陸成功者少,成功者代表示汽車產業,各國都掌握有核心技術(引擎),台灣產業進入中國大陸有掌握關鍵核心技術?這部分筆者持疑。
中國企業國進民退格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條規定: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經濟,市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中國大陸企業呈現國進民退的商業格局,就是國營企業、事業單位、鄉鎮企業蓬勃發展,民間企業發展不如經濟成長率,反觀台灣是以一個中小企業民間企業為主的社會,國營企業因法規受限反而失去競爭力,二個社會商業結構不同,可見未來能進軍台灣市場將會以中國中央或地方國企、事業機構、鄉鎮企業為主。台灣中小企業如何面對超財團的中國國企?
審批制
對行政審批制度,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有精闢的描述: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市政府閣自己的命,每減少一項審批救減少一項權力,如同拿刀割自己的肉。這也是出版業印刷業在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前戲跳出大聲疾呼的原因,除了成功本考量之外,中國大陸出版業市嚴格管制,雖開放但台灣還是很難進入,但對台灣的出版業開放與自由,會讓中國大陸的相關書籍如入無人之境。
任何開放都會有受益者,有受害者,不是國民黨所說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也不是在野黨高調廢除協議,執政者應該誠實面對國民,說明受益者是哪一些產業產值多少?受害者是哪一些產業,產值多少?該處理開放之後的衝擊,台灣更沒有利用談判要求中國制度改革(這才是中國痛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