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書 鄰居夜半「嬌喘」喘不停到底能不能提告?也許你該考慮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了!

    2021.10.06 | 11:49

    每個人生命中或多或少都會遇到惡鄰居,網紅「愛美教主」去年就碰上超誇張惡鄰,不但在半夜2點或清晨6點發出擾人的恩愛聲、而且一吵就是20分鐘以上,持續了一整年。在忍無可忍下、愛美教主直接登門按電鈴警告,沒想對對方還「越叫越嗨」完全沒有停止的意思。如果我們也在生活中碰到類似的狀況,那我們可以怎麼樣保護好自己晚上正常睡覺的權益? 如果鄰居做愛太大聲屢勸不聽,我可以直接提吿嗎?   要匆匆忙忙提告之前,也許你可以善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針對每個不同的案例,律師們會有不同的建議做法,讓我們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正確的保護自己的權益。包含可以怎麼搜集證據、適用哪一條法條、未來可能會有的結局等等,都可以請律師在諮詢的時候簡單說明。在聽完律師的建議後、再慢慢思考下一步想要怎麼做,總比只看網路文章就做下決定來得安全很多吧! 現在有哪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用?   其實現在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越來越多了,這邊幫你簡單列出來參考比較: 政府機構:很多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里民服務中心等等都有提供相關服務,通常會在網路上就可以查到諮詢電話、服務地點、服務時間等資訊,選擇離家近的那家去預約服務就好嘍。   民間團體:例如法律扶助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會在「特定法律類別」長期提供免費律師諮詢(像婦女新知基金會比較關注家事法、性平法),如果剛好是該領域的問題可以找這些基金會協助!   律師事務所:一些律師事務所為了增加被委任的機會、是有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上網就搜尋的到嘍!直接找律師事務所的優點是諮詢完案件、你剛好也對提供諮詢的律師很滿意,就可以直接委託不用另外找律師了。 面對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需要注意什麼? 1. 做好事前準備 通常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時間是15-30分鐘,時間上其實並不算很充裕(畢竟是免費的服務、大家都是盡力的去提供)。因此建議事前先練習講清楚案件內容、整理想問的問題,在諮詢當天才能最大化的得到律師的幫助!如果能稍微看一點相關法條、了解專業術語,也可以節省律師進行名詞解釋的時間喔! 2. 諮詢當天要注意觀察律師 除了諮詢當天一定不要遲到縮短自己的諮詢時間、把諮詢獲得的回饋記錄好之外,如果是在律師事務所的諮詢,可以順帶觀察這個律師的口條、專業程度、以及和自己的相處狀況如何。原因是如果未來有考慮要委任律師幫忙一些寫訴狀、打官司的部分,肯定是要找一個配合起來放心、有默契的律師。如果諮詢的律師你剛好覺得不錯、就不需要重新找委任律師嘍。 結語   所以如果你和愛美教主一樣一天到晚被鄰居的噪音干擾不得入眠,但又不確定能不能告或該用哪一條法律提告,除了自己摸摸鼻子搬家走人或像灰姑娘一樣默默的忍氣吞聲,也許你可以花點時間找找適合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獲得律師的建議,幫助自己做下一步的判斷也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延伸閱讀: 誰適合免費法律諮詢、在諮詢前應該怎麼做:免費法律諮詢好嗎?免費律師諮詢必知的5大事項! 遇到惡鄰我該怎麼辦:惡鄰條款完整攻略!程序、適用情況、實務案例全解析!  
  • 投書 未經房客同意、房東可以自己帶人進家門看房嗎? 租屋族必看!

    2021.10.06 | 11:47

    對於去外縣市求學、求職的我們來說,租屋一直是個不滅的話題。要怎麼找到適合自己的租處、合理的租金、負責的房東和友善的鄰居,從來都不是一個件簡單的事情。日前,有一位中山醫學大學的女大生就發生了房東私自帶房客看房的狀況,讓她覺得相當傻眼。身為無殼青年,我們該如何正當捍衛自己的權益呢?不管是想先瞭解或是想直接採取法律途徑都可以先透過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讓律師判斷喔! 房東可以私自帶人看房嗎? 根據Yahoo! 新聞報導,這名中山醫學大學的女大生向學校的教授租房、簽約一年。但住進去沒多久卻發現自己的貼身衣物消失,在裝了監視器後竟發現房東在未經其同意下帶著其他人來看房,向房東反映問題後還被房東怒嗆,嚇得她提前解約。   我們在和房東簽約租房時,其實就是簽下房子的「使用權」,表示我們可以合理對房子進行使用。根據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柯博齡的說明,房子一旦出租,房東等於將房子的使用權、收益權交付房客。依照民法第421條、第423條規定,房東有義務將房子交給房客、並在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這時候房客等於是占有使用房東的所有物。簡單來說,就是只要我們還在租約的期間內,房東就不能私自使用我們的房子,所以沒有知會或房客沒有同意的看房行為,都可以算是「侵害房客的使用權」。   同時由於租屋處是房客的住處,如果房東自己私自拿備用鑰匙進入家門,是有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06條第1項侵入住居罪「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土地或船艦之侵入住居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的!。因此若我們真的遇到這種情境,其實是可以在和房東溝通時,提醒他這樣的行為有違法的可能。   如果已經試過和房東好好溝通但卻無效、自己也不想摸摸鼻子提前和房東解約搬家的話,可以先透過免費法律諮詢確認自身的狀況是否符合要件,再視情況看是否要針對房東侵入住居的部分提告!不過法律途徑已是最後手段,而且上法庭費神又費力,可以的話建議最好還是透過溝通解決~ 既然房東不能隨便進來、如果我不繳房租是不是房東也拿我沒轍? 基於符合道德良心的原則,希望你沒有思考過以上的想法。雖然房東確實不能在沒有房客的同意下走進家門,但不代表不能驅趕未付房租的房客,只是會有一些注意事項。針對未付租金的人,根據民法440條規定,只要房東有催促房客補繳租金、但房客仍然欠租超過2個月,房東有權終止租賃契約。在租賃契約終止後,剛剛說的「侵害使用權」成立的要件也就消失了,房東也就有權利要求房客離開。 結語 其實我們在簽租賃契約的時候,就規範了房東和房客的權利義務,包括房子的使用權歸到房客身上、同時房東會拿到租金作為權利喪失的彌補。因此如果遇到房東老是未通知就帶新人看房的行為,我們也可以勇敢提出建議、和房東溝通作法。如果還是有其他對於租房問題的疑問,也可以利用現在非常方便的免費律師諮詢去詢問律師得到專業的回應喔!至於詳細的免費法律諮詢前注意事項、事前準備等等,可以看這篇:免費法律諮詢好嗎?免費律師諮詢必知的5大事項!  
  • 投書 知名吉他手出軌遭正宮索要上億贍養費! 離婚贍養費到底要怎麼拿?

    2021.10.06 | 11:46

    你有看前幾年超紅的動畫電影《你的名字》嗎?日本樂團RADWIMPS因演唱其主題曲《前前前世》爆紅,其中的吉他手桑原彰卻被日媒<週刊文春>踢爆出軌小三A女,因此面臨賠償上億日圓的贍養費的可能。   桑原彰和妻子結婚10年,但近幾年關係疏離。他在2020年認識並出軌模特兒A女,且幾乎長期寄宿A女公寓。雖然在被妻子發現後桑原彰保證不再與A女見面、卻還是被妻子抓到跑去A女新住處約會的事實,最後女方要求給出上億日圓的贍養費跟孩子養育金才願意離婚。如果同樣的事件發生在台灣,桑原彰的妻子有機會拿到上億贍養費嗎?或者說,贍養費在台灣是好爭取的嗎? 什麼是贍養費? 根據民法第1057條:「夫妻無過失的那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另一方縱然無過失,也應給與相當的贍養費。」也就是說,贍養費主要是用來幫助離婚後沒有財產、沒辦法工作或失去經濟依靠的那一方,確保當事人不會因為結束婚姻關係而陷入經濟困難、無法獨立生存的狀態。所以!不是所有的離婚都會支付贍養費。   那為什麼我們總是看到明星離婚後取得天價贍養費的新聞呢?原因是記者們百忙之中沒有區分好「贍養費」和「剩餘財產分配」。我們看到的大筆分手費,往往可能是因為雙方實行法定財產制、擁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此可以向經濟能力較好的一方要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財產。 贍養費要怎麼爭取? 爭取贍養費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雙方協調好後直接在離婚協議書中明定金額和付款方式,進行離婚登記後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須依法履行贍養費給付。   另一種方式是透過離婚訴訟取得,通常出現在雙方對於離婚或贍養費無法達到共識的時候,就會訴請法官判決。這邊有幾點需要注意,才能透過判決取得贍養費: 離婚訴訟需要是其中一方非自願離婚而請求裁判離婚 請求贍養費的那方必須不是造成這段婚姻走不下去的罪魁禍首 請求者在被離婚後經濟會陷入困難 被請求者有能力負擔費用   所以如果以上案例發生在台灣、桑原彰和其妻子又無法達成彼此的共識進行協議離婚,在女方被離婚後可能陷入經濟困難、且女方沒有過錯的狀況下,是有機會成功爭取到贍養費的!但是實務上贍養費因為有比較嚴格的限制、其實在法庭上是比較難爭取到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通常法院怎麼算要給多少贍養費? 如果是協議離婚,只要雙方自己協議金額和支付方式就好,並沒有特別限制。   如果是法院判決的贍養費,則會以「滿足個人生活所需的最低消費需求」為主。判斷標準包括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全國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請求者的身分、年齡、健康,以及被請求者的財力狀況。所以如果是收入一般的家庭,離婚後也無法期待可以拿到高額贍養費。 通過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如何取得贍養費有一個基礎認識啦~在感情走到末路後,如果還有機會和平分手、對方也願意付贍養費,蠻建議大家可以直接以協議離婚的方式離婚,會比較方便快速恢復單身。至於怎麼寫離婚協議書可以看這篇:2021離婚協議書範本下載!雷皓明律師免費教妳寫! 。如果希望爭取到贍養費但雙方還是沒有共識,可以看看自己有沒有符合「無過失」、「離婚後會陷入經濟困難」等條件,再考慮要不要上法院解決唷!  
  • 投書 我的五倍券被冒名登記怎麼辦?冒名者犯了什麼罪? 讓專業律師告訴你!

    2021.10.06 | 11:42

    最近線上登記數位五倍券開跑,相信大家都陸續完成綁定作業了!在期待著拿著五倍券開始買買買之前,嘉義有一位王姓婦人9/26在前往超商欲完成紙本綁定時,竟發現自己的五倍券已經被人數位綁定了,不禁讓她相當錯愕。這同時也是台灣第一起被冒用綁定五倍券的案例。如果我們自己也發生了類似情況,除了馬上報警抓犯人之外,其實也可以透過免費法律諮詢先初步了解該怎麼處理比較好。現在就讓律師先來說明冒名者可能觸犯的法條吧! 竊盜罪 首先就是最明顯的竊盜罪了!根據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雖然是數位的五倍券,不過因其具有動產的特性,因此是很有可能符合竊盜罪的要件的。 偽造特種文書罪 那除了竊盜罪,其他可能觸犯的法條是什麼呢?根據報導,冒用綁定的人是王姓婦人的前男友張嫌。因為和前女友王姓婦人發生過糾紛,想造成對方領用五倍券的麻煩,於是冒用王姓婦人的身分證字號、email信箱等資料,並透過自己的手機號碼把五倍券綁定在數位平台「LINE Pay Money」上。   你發現問題了嗎?這位張姓嫌犯使用「王姓婦人」的身分證號碼自行申請數位五倍券的做法,其實就違反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原因是因為身分證是關於個人身分真實與否的識別碼,屬於一種特種文書。如果冒用他人的身分證字號做私利的用途(就像張嫌想為自己多賺5000元),就已經屬於偽造了。並且法條說的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也就是只要有權益被侵害的可能,就是犯法。   同時,戶籍法第75條也規定:「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國民身分證者,亦同。」所以針對張嫌私自使用他人身分證號碼並生損害於他人這件事,就直接觸犯兩條法律了! 偽造支付工具罪 除了以上關於冒用身分證的罪行之外,張嫌還觸犯了什麼罪呢?據嘉義市警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推測,張嫌應該是先使用王姓婦人不知道的號碼申請LINE,再用王姓婦人的個資申請LINE Pay Money的帳號。假設推測屬實,因為他使用的 LINE Pay Money 屬於一種數位支付工具,並且使用他人的名義申辦,因此他可能還會觸犯刑法第201-1條偽造支付工具罪:「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雖然數位支付工具很新也很方便,但不代表就沒有相關法條的規範,使用上千萬不能抱持僥倖的心態覺得用數位工具犯法就會沒事。 本案最後張嫌已被抓補到案並函送法辦,王姓婦人的五倍券也因為張嫌沒有王姓婦人的健保卡卡號且無權限申請對方的網路支付帳號,導致第二階段未綁定成功、無法成功提領其五倍券。警方也將協助王姓婦人向經濟部解除或回復數位綁定或領取實體券。   把焦點轉回來,如果我們自己有發生類似情境,想透過法律途徑捍衛自己的權利,其實也可以先使用免費法律諮詢的資源,問問律師可以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比較好,讓自己對於後續的處理程序有更深的認知。至於在免費法律諮詢前期與當天,自己可以做足什麼準備,可以看這篇:免費法律諮詢好嗎?免費律師諮詢必知的5大事項!    最後也提醒大家身分證一定要收好,如果有需要影本,最好也在影本上寫清楚是做什麼用途的,像是「申辦銀行帳戶用」的字眼,避免自己的身分證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