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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論》 因川普關稅而陷入困境的中國「SHEIN村」

    0 分鐘前

    在美國、日本等國家深受年輕人喜愛的中國電子商務網站SHEIN,因為川普政府的關稅措施,而受到沉重的打擊。在中國南部的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個被稱為「SHEIN村」的地區,這裡密集分佈著為SHEIN供貨的服飾工廠。隨著美國加大對中國的關稅攻勢,一些工廠因為訂單大幅減少而陷入困境。與美國的貿易戰「將傷害像我們這樣的底層工人,並使我們更加貧窮」,面臨失業威脅的移工們心情低落地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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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書 博愛座,坐不坐?

    2020.07.09 | 17:13

    博愛座至今仍是為人討論的議題,「年輕女子身體不適坐博愛座 竟引老人一路指責」、「搭公車坐博愛座 懷孕8月被要求讓位遭嗆:妳是老人?」、「北一女學生搭捷運沒讓座 糕餅店長怒斥:誰家女兒該做雞吧」等新聞層出不窮,在面對諸多年輕人坐上博愛座卻遭譴責的事件之後,多數人進而不敢恣意使用此座位,因此觀察生活周遭,仍時常出現車廂內擠滿人潮,博愛坐卻仍空著的現象,然而,這對社會整體福利的影響為何?究竟博愛座該不該坐呢? 博愛座,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為「設置於公共汽車車門附近,供老弱婦孺及殘障者優先乘坐的座位」,明確標示出博愛座的目標客群-老弱婦孺與殘障者,而在英文裡,博愛座的詞彙為「Priority seat」,從字面上解讀為「優先座」,意即並無身分上的特殊區別,凡屬有需求的民眾均可逕自坐上。 台灣博愛座明確定義老弱婦孺與殘障者卻引起諸多困擾,因許多人的不便屬於隱性需求,例如懷孕初期的女性、難以從外顯狀態判斷的身體不適者,因此當此類群眾坐上博愛座之際,便曾引發要求讓座的風波,這也讓人反思,非老弱婦孺便不可坐上博愛座嗎?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百分之十五,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之警語。因此,於法律層面檢視,為保障身障者的權益,博愛座的設置不難理解。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僅限老弱婦孺與殘障者可使用博愛座,近年來,台北捷運已逐漸將博愛座供「老弱婦孺」的概念轉為「將座位優先禮讓給『有需要』的乘客」,因此無論是否為年長者,只要民眾具有需求便可心安理得地坐下。 此外,自經濟學角度分析,博愛座屬於公共財,應為大眾均可使用的空間,然而現今人們不敢逕自坐上博愛座的原因紛紜,例如:害怕他人異樣的眼光、害怕遭受道德譴責等等,顯示出博愛座傳遞出特定價值觀,進而約束人們的行為,成為馴化民眾的過程。因此儘管車廂內並具無有優先需求的老弱婦孺,座位卻仍空閒著,這造成資源閒置的狀況,並彰顯在擔憂輿論與異樣眼光的心理因素影響之下,博愛座位數與乘客數屬於供過於求的狀態,於焉產生未充分利用資源的無謂損失。 無謂損失的出現,代表此現象並未達到效用極大化,為充分使用資源,人們應該坐上博愛座,有效利用空的座位,減少車廂擁擠程度,才得以容納更多乘客,使社會總福利達到最大。 讓座固然是美德、屬好意,然而當讓座成為壓力,一切的善意變了調,失去原先良善的初衷時,博愛座是否仍展現出眾人的「博愛」呢?事實上,無論是老弱婦孺抑或隱性需求者應均有權使用空閒的座位,撕除位子的標籤,俾利所有座位確實提供有需求者使用,進而最大化社會福祉,同時使車內的氣氛更為和諧。
  • 投書 房客限女--租屋市場裡的性別限制

    2020.05.31 | 17:57

     近期各大專院校的宿舍抽籤結果紛紛出爐,未能中籤住宿的學生只得尋求外宿,在茫茫屋海裡尋找合適租屋處已然不易,卻又碰上「房客限男」、「房客限女」的規範令人心煩,然而為何租屋市場會產生這種限制,而這又是否合情合法呢? 自法律觀點檢視,租賃契約屬於私人契約,依據私法自治的精神,一般民事契約具有「契約自由原則」,包含選擇契約相對人的自由──當事人有權選擇與任何人訂定契約,意即房東能夠自行選擇自己偏好的房客,因此在租屋市場中,性別限制於法律層面並無不妥。   性別限制 整層住家 雅房 套房 男女皆可 100% 45% 87% 限男 0 13% 1% 限女 0 42% 12% 數據來源:統計自591租屋網北部地區(截至2020/05/23) 註:統計591租屋網刊登的租屋資訊,截至2020/05/23為止,北部租屋整層住家均不限性別;套房限女比例12%、限男比例1%、男女皆可比例87%;雅房限女比例42%、限男比例13%、男女皆可比例45%。   根據上表數據顯示,由於整層住家為一整個樓層的租出,房客多為相互熟識的家人朋友,房東並無干涉承租者性別;套房的衛浴設備獨立使用,擁有個人獨享空間,男女皆可承租的比例高達87%,性別較不受限;然而雅房需與同層房客共用衛浴,作為會與其他房客交流較多的房型,限女比例相較其他種類,來到了42%。這可能來自屋主認為在單一性別的樓層中生活較為安全、方便與單純,也較不易產生多餘的糾紛。 然而,這卻意味著人們下意識將男性定義為「危險的、不安全的」──視男性為潛在加害者,是否隱含著性別歧視? 歧視,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為:「輕視,以不公平的態度相待」,意即對人的差別待遇。而自經濟學角度分析,歧視又可分為「基於偏好的歧視」(taste discrimination)與「統計性歧視」(statistical discrimination)。經濟學家Gary Becker所提出的「基於偏好的歧視」意味著作出此歧視行為背後的依據,純粹屬個人偏好,而為維持此偏好將導致可供交易的對象受到限縮。舉例而言,若在求職市場中,雇主偏愛男性,因此無論男性與女性的工作能力孰優孰劣,老闆都僅選用男性員工,這即為基於偏好的歧視,意即是種以歧視為目的做出的行為。 「統計性歧視」則由經濟學家Edmund Phelps所提出,代表根據多數統計資料的結果所做出的差別待遇行為。例如,求職市場中,若資料顯示碩士生的工作能力優於學士生,雇主因而優先聘用碩士生,便是統計性歧視下的反應,換言之,在統計性歧視中,歧視僅是方便判斷的手段。 由內政部警政署犯罪概況的資料顯示,男性的犯罪率平均為八成二,確實高於女性。基於安全性考量,多數房東依統計性歧視而確立出「限女」的規定,雖然這對於所有男性並不公平,不免有以偏概全之疑慮,然而在資訊不對稱的狀況下,房東無法明確判定所有房客是否均良善,只得根據團體認知與刻板印象,作出「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人」的決策。 此外,在「房客限女」的規定下,不外乎隱含著「女性較細心乾淨、愛整潔、生活較單純;男性生活習性較髒亂、作息不正常、生活複雜」的性別二元論之既定印象,若是房東過去的出租經驗與上述相符,不免強化此刻板印象,也難免做出性別限制的決定,符合統計性歧視理論;然而倘若房東未有親身經歷,僅是遵循社會強加的觀點為每位男男女女貼上標籤,那麼這些刻板印象難是否終將以被打破? 儘管經濟學理論解釋了人們歧視決策的心態,並不代表得以合理化此行為,同性之間發生爭吵與騷擾不無可能,男女間的生活習慣難以二元劃分,唯有不以成見面對一切,才有機會打破世俗之下的框架,進而鬆綁租屋市場的性別限制,極大化每位承租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