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5)日發表2010年度傳播內容監理報告,根據該報告顯示,2010年全年違反《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的電視媒體共有327件,被處罰金額高達1億423萬元。NCC表示,違規次數超過10次的前3名分別為民視(19次、處罰562萬元)、中天綜合台(18次、處罰910萬元)、台視(17次、處罰484萬元)。

NCC表示,這些遭處罰的理由大部分是以電視節目「內容不實/不公」為主,至於大家熟悉的「節目與廣告未區分」(節目廣告化),排名則從2009年的第4位爬升至2010年的第2位。

NCC也指出,2010年民眾申訴廣電媒體的件數共有4614件,較前一年度的2716件相比成長了70%,其中以電視的3840件(83.2%)居冠,其次是網路的629件(13.6%),廣播則是119件(2.6%),其他26件(0.6%)。NCC說,這兩年的申訴案件電視都佔了8成,是民眾申訴的主要對象。

而在這些申訴的內容上,則以「內容不實/不公」、「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妨害兒少身心」、「妨害公序良俗」、「節目分級不妥」等為主,佔總件數的47.4%。和2009年相比,前4項都相同,但「節目與廣告未區分」排名則從2009年的第4名,攀升為2010年的第2名,嚴重性可見一斑。

NCC進一步指出,2010年度民眾申訴之電視節目類型前3大項分別為新聞報導(740件)、影劇類節目(698件)、一般談話性節目(597件),占申訴電視件數的5成6。NCC表示,民眾反映新聞報導以「新聞製播倫理問題」最多,包括報導腥羶色化、忽視公共價值、大量引用網路資料未查證、重播自殺新聞造成二度傷害、從業人員專業素養不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