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政府濫用人民納稅錢買新聞,要求媒體配合政府廣告做相關報導(業配),朝野已有共識要從修法著手;而商業性置入性行銷,似乎較難規範,羅淑蕾警告,不實的商業性置入性行銷,可能會危及人民權益,這也需要媒體自律。鄭文燦指出,對岸來台招商廣告偽裝成「專題報導」吹噓,就是一例。

立委羅淑蕾和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今(6)日是受到「新頭殼newtalk.tw」網路直播節目之邀,談到如何禁止政府買新聞、以及防範不當的「商業」置入性行銷。

鄭文燦指出,政府在媒體做置入性行銷,由來已久,在民進黨主政時期,為了讓政府廣告更有效率,採行「媒體通路集中採購」,從好的方面看,是讓政府採買廣告更有效率,但另一方面卻影響媒體的運作,這當中就有部分是置入性行銷,不過大多是不具有政治意涵的;到了他擔任新聞局長時,就沒有再這麼做,當時的政府也有些反省。

鄭文燦認為,政府不應藉置入性行銷擴張影響力,政治與媒體應該有界限,而且新聞是不能賣的,因為它是「公器」。他主張,媒體要有一定的「公共化」,尤其財務要透明化,無線電視台要強制公開發行,有線電視台的財務也要有稽核機制。

為了防範「置入性行銷」和政府買新聞而必須修改「預算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和「採購法」等法令,目前朝野已有共識,羅淑蕾指出,在新一年度的總預算規範中,國民黨團要求,政府政策性宣導,要標示為「廣告」,而且不能買新聞。

羅淑蕾也提到,媒體業者也有經營上的壓力,政府也應該思考如何去扶植這個行業,減少媒體在財務上的壓力,並設立相關輔導獎勵辦法。鄭文燦也回應說,「報業振興法」也是可以思考的方向,雖然已經有了文創法,但在影視振興上的輔導,似乎不夠細緻。

談到不當的「商業」置入性行銷,鄭文燦指出,對岸商業單位來台招商,為了拚業績,把不實的資訊偽裝成「專題報導」,吹噓到對岸投資有多好,發生了問題誰去負責。甚至有些公司在倒閉的前夕,相關新聞報導卻都是很好的,讓投資人變成受害者。羅淑蕾提醒,這些不當的商業行為遭揭露後,媒體也不敢真實報導,國家應該輔導媒體自律,讓媒體不受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