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外國人返台使用健保,健保署統計,目前旅外欠健保費有2.3萬人、共欠5.54億元,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建議健保署修訂「健保法施行細則」,規定若兩年以上未入境就停保,之後返國超過半年才可復保。
林靜儀在臉書以「健保署,修健保法施行細則吧」為題提出呼籲,她說:「過去許多早就長居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公民,一旦需要醫療,因為國外醫療費用昂貴又需等待,台灣醫療品質好又快速,用健保又價廉,『來回飛一趟都划算』,第一線醫療人員都遇過這樣的民眾,對於這種只把台灣當成『可以消費低價醫療』的地方,實在讓人很氣。」
林靜儀表示:「健保讓人民不需因為費用而不敢就醫,也讓人不用因病而貧,又為了照顧弱勢,取消鎖卡,繳不出健保費也先治療再說,這是照顧國人;結果被當凱子利用,讓人眼見人性醜陋」。林認為「制度有道德風險,就修正。停復保規定是在健保法施行細則,不需修法提案,權責在健保署,由署來修訂、公告。」
林靜儀提出的辦法是「久未返國,在返國半年後再復保,避免「飛回來弄牙齒/換關節/開刀完畢就飛回去」,如果返國後就長居,自然在半年後,健保身份與其他國人無異,任何重症急症難症,都保障。這半年期間,沒有健保身份,在台灣如果需要的時候依然有醫療服務啊,自費而已」;最後向健保署喊話「我實在不想再等你們,先提出我的想法,快點修改健保法施行細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