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5月報稅可望再增加一項「小確幸」,就是去年上路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不可課稅的「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將從16.6萬提高至17.1萬元,加上今年「比較公式」調整,預計至少有149萬戶以上受惠,減稅利益在42億元以上。
所謂「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是立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的部份課稅,標準是依主計總處最近1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預計本週公告今年標準為「每人」17.1萬元,比去年的16.6萬元,增加5000元。
而所謂「比較公式」是檢視以「家戶」為申報單位的綜所稅中,「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是否被完整保障的部份,而新公式以「身心障礙、教育、幼兒學前、投資儲蓄特別扣除額」取代舊公式「薪扣額」,再比較「家戶」「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總額,若不足納保法保障的金額,就可以額外扣除。
另外,今年稍早財政部「所得稅制改革方案」上路,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4大扣除額提高,受惠戶數達542萬戶,釋出減稅利益約38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