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已將前首相納吉涉嫌洗黑錢的調查報告,提報檢察總長,報告中建議司法單位控告納吉,而納吉妻子羅斯瑪暫時沒在提告名單內。

馬來西亞英文報「新海峽時報」報導,目前反貪污委員會已經完成調查報告,包括納吉涉嫌洗黑錢及和非法挪用資產詳情,並認為罪證確鑿,建議司法單位提告納吉。

報導表示,反貪污委員會這次報告,內容與2015年調查報告幾乎一樣,但當時仍是納吉執政,因此調查最後不了了之。

不同的是,這次報告列入納吉在上個月兩次到反貪污委員會總部的口供紀錄,即5月22日及5月24日,兩次口供紀錄時間分別長達5及7小時。

接下來是否提告納吉,在檢察總長手上,他在看完調查報告後,將決定是否接受反貪污委員會的建議提告納吉。

美國「華爾街日報」報導,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在2015年時,涉嫌將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的7億美元公款匯入自己的私人帳戶,進而揭露他許多涉嫌濫用公款的舞弊行為。

根據馬來西亞法律,一旦洗黑錢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15年的監禁,及被判繳納洗黑錢收益總值多過5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