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認定中投欣裕台國民黨附隨組織一案,國民黨及中投、欣裕台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23日裁定駁回。

根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附隨組織」是指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法人、團體或機構。由於中投、欣裕台的唯一股東就是國民黨,國民黨可以透過指派董事、監察人實質控制2家司的相關事務,因此黨產會認定,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而國民黨不滿,認為「握有股權不代表可以實質控制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因此,針對黨產會「認定中投、欣裕台為附隨組織」一案聲請停止執行,企圖阻止黨產會進一步將中投、收歸國有,不過,稍早已遭法院駁回。

在先前連續3個國民黨針對黨產會處分聲請「停止執行」案,法院均裁定停止執行後,媒體視為黨產會「3連敗」,因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此次裁定,可謂黨產會在與國民黨之間的官司纏訟上,獲得「首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