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之漂流木疑案,讓外界霧裡看花,到底是漂流木,還是盜伐木,各界解讀不同。台聯立委葉津鈴今(29)日表示,對於漂流木的現行管理制度,存在許多漏洞,讓山老鼠可鑽營法律漏洞,大賺黑心財,正本清源的方法就是修正森林法第15條排除限制樹種不得作為漂流木自由撿拾。

葉津鈴表示,台灣河流的漂流木有兩種,一種是自然因素造成,如土石流、走山;另一種是人為加工,把活生生的巨木砍下來,等待機會推到河裡,在林務管理機關人力不足的情況下,等待以漂流木方式清理,牟取暴利。更可議的是,珍貴樹種都是非常笨重,人力無法搬運,但農委會卻同意可依水利法,向水利署申請機具搬運,這如同放水讓山老鼠將假漂流木得以合法搬運買賣。

葉津鈴表示,森林法第15條在民國93年修法時,立委提案意旨是避免民眾因誤拿岸邊碎木而觸法,漂流木主管機關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94年農委會公布之「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民眾發現未註記之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貴重樹種,須通報林管處或地方政府,並依民法第810條可領取十分之一財物價值。但是在100年6月,農委會修改規定,讓這些貴重樹種可自由撿取,等於讓假漂流木完全合法化。

葉津鈴表示,要防止山老鼠的假漂流木,當務之急,就是水利署即日使起不得再核准機具到河床撿拾漂流木。同時,修正森林法第15條,除紅檜、臺灣扁柏、臺灣紅豆杉、臺灣杉、臺灣肖楠、牛樟、臺灣櫸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為珍貴樹種者外,才能依主管機關規定之遵行事項,由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清理。葉津鈴表示,修正草案已獲得莊瑞雄等18位委員等連署成案,希望能夠在本期儘快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