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調整高中課綱,引發百餘位歷史學者大反彈。參與連署的中研院台灣史所長謝國興雖然今(9)日沒有出席抗議記者會;但他則以專文聲援指出,「日據」就是否認當時日本統治的合法性;但承接清朝的中華民國成立後,事實上,「1931年起中華民國在台北還設有總領事館,也就是在法理上完全承認日本對台灣統治的合法性」。
馬政府從去年9月透過行政院發文各機關要求將「日治」改成「日據」,到了最近還透過課綱調整,企圖要求所有高中歷史教科書遵守這一規定,引發反彈。對此,謝國興教授透過史學專業將相關的歷史事實整理出來。
他在「歷史態度與道德勇氣:為什麼是『日治』而不是『日據』」一文指出,行政院在2013年7月23日發文通令全國,規定公文書「凡引述日本殖民統治台灣之時期,簡稱時應使用『日據』之用字」。中國大陸向來只用「日據」,行政院此一通知如果全台各機關果真遵守,在這一問題上兩岸可稱統一了。
謝國興指出,其實戰後,台灣民間習慣使用「日治時期」或「日本時代」來指稱日本統治台灣的這段時間,基本上這是一種中性的描述。但1951年11月15日,台灣省新聞處發文通告所有媒體機構,轉知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的代電指示,大意謂「世俗稱日治時期,殊堪憂懼,今後一律改稱日據時代,以正視聽」。該通告隨後刊登在「台灣省政府公報」1951年冬季第41期。
謝國興除了論述馬關條約下的台灣法律地位外還指出,「日治」時期的主要含意就是日本合法、正當性統治台灣時期;「日據」則是意味著日本或者非法、或者不被國際社會承認的情況下佔據並統治台灣。「日治」不過是客觀事實的描述,「日據」則是具有情緒性抗議的價值判斷字眼。就客觀的歷史過程來說,清朝政府在馬關條約訂定後固然沒有立場說日本「侵略佔據」了台灣。
謝國興指出,而且中華民國成立後也沒有表示過不承認前朝割讓台灣之舉,或要求修改條約改變台灣被日本統治的現實,「1931年起中華民國在台北還設有總領事館,也就是在法理上完全承認日本對台灣統治的合法性」。中華民國政府1941年12月9日因太平洋戰爭爆發,正式對日宣戰,才曾宣布廢止中日間關係的所有條約。
謝國興指出,但單方面廢止領土讓渡條約,在國際法上是否有效容易產生爭議,台灣隸屬於中華民國的正式解決必須等到1952年8月的中日和約生效後。也就是,即使對日宣戰時不承認前此中日之間合約,但若以此延伸解釋日本治台是非法佔據,當然是強詞奪理。
此外,謝國興還透露,2012年他本是高中歷史課綱審查委員。當時,歷史教科書的審查委員全部是歷史學者;但到了要審第二冊時,突然有所謂「民間學者」以強烈語氣要求教育部修改教科書內容,提出統派色彩濃厚的見解;又突然增聘了一位台大政治學專業的張姓教授,斧鑿痕跡過於明顯」;因此,第二冊審查完畢後,由於無法認同執政當局以政治力介入教科書的學術審查工作,因此他主動表示不再擔任審查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