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控告台北市議員梁文傑、作家馮光遠涉嫌誹謗,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7)日宣布對2人不起訴處分。馮光遠批評國慶晚會音樂劇「夢想家」涉及圖利,影射盛治仁內神通外鬼、圖利表演工作坊藝術總監賴聲川,分別遭到盛、賴提起誹謗告訴。馮光遠對盛案不起訴表示,雖然盛治仁不是用公帑興訟,但馬政府上任後,發生許多公職人員用公帑對媒體人員興訟的例子,納稅人應該追究這些不起訴的案子,是否涉及浪費公家資源。他也表示,目前還有賴聲川的誹謗案尚未有結果,「我痴癡等著賴聲川,我指控他的都有證據」。

建國百年國慶晚會音樂劇「夢想家」,僅2晚的時間便耗費2億1500萬元的經費,雖然該案在去年已簽結,但文建會前主委盛治仁仍控告台北市議員梁文傑、作家馮光遠,在評論「夢想家」時涉嫌誹謗;檢方偵查後,今天將2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梁文傑前年11月召開記者會,指稱建國百年國慶晚會音樂劇「夢想家」的「拆包方式,完全是要規避採購法,都是盛治仁在做最後決定」等語,懷疑2.15億元經費的流向與用途;而馮光遠則是在週刊上以漫畫方式標記「夢想性」影射盛治仁,並以圖說「主委我陪你玩,下次給我個小標案就可以了」。

台北地檢署指出,政府總決算審查報告已指明夢想家案有違採購公平,且該事件屬重大公共利益事項,應可受社會公評,認定梁文傑、馮光遠涉誹謗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

馮光遠接受新頭殼訪問時指出,雖然盛治仁是在下台後才對他提告,沒有用到公部門的資源,但在「馬金體制」下已發生多次官員控告媒體工作者的事件,這些訴訟用的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政府應該講清楚,到底類似案件共花了多少的公家資源?

馮光遠強調,他對盛治仁的批評基本上都對,所以才能獲得檢察官的不起訴。他也不忘再批盛治仁「拍拍屁股就落跑」,還對批評者興訟,「難道馬英九身邊的人就不能批評嗎?我慶幸盛治仁已經下台,否則現在的文化部長恐怕就是他,這種人擔任文化部長恐怕是台灣新聞自由的浩劫。」

馮光遠說,自己身上還有賴聲川的誹謗案,雖然盛、賴2人的案子都是同一個檢察官偵辦,不過進度有所差異,賴案還在進行當中,不過他說不擔心賴聲川誹謗案的結果,因為他認為所說的內容都有證據,他將在檢察官面前一一把證據攤在陽光下,不怕賴聲川的辯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