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導,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當地時間週五(6日)指控短影音平台 TikTok 違反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認為平台推薦演算法造成所謂的「兔子洞效應」(Rabbit Hole Effect),不斷向用戶推送相似內容,使使用者難以停止瀏覽。歐盟要求 TikTok 調整推薦機制,若未能改善,母公司中國字節跳動(ByteDance)最快明年恐面臨最高相當於全球年度營收 6% 的罰款。
歐盟執委會表示,TikTok 未能採取符合比例原則、合理且有效的風險緩解措施,因此正式提出初步調查認定。監管機構指出,當用戶持續接觸悲傷、孤立感或身體形象等相似內容,可能對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尤其未成年使用者更容易受到相關內容影響。
歐盟執委會負責科技事務的執行副主席維爾庫寧(Henna Virkkunen)表示,用戶每次在 TikTok 滑動頁面或按讚,演算法便會持續推送更多相似影片,讓使用者逐漸陷入難以脫離的內容循環。她強調,TikTok 必須加強保障用戶福祉的措施,其中也包括未成年人。
報導指出,歐盟方面進一步要求 TikTok 修改「為你推薦」(For You)動態消息的演算法設計,包括更加重視用戶主動表達的內容偏好、提高使用者控制功能的便利性與可及性,以及定期測試演算法運作情況,避免用戶持續陷入相似內容的推播循環。
不過,TikTok 駁斥歐盟的指控,並發布聲明表示,歐盟執委會提出的說法存在多項根本性錯誤,扭曲了平台的架構及其對用戶安全的承諾。TikTok 強調,平台長期致力於保護社群安全,同時也提供用戶直接且直覺的內容管理功能。
此次指控是歐盟依據《數位服務法》展開的監管行動之一。該法要求大型網路平台加強處理平台上的有害及非法內容。近年全球各國日益關注社群媒體演算法對兒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響,部分政府已開始實施或考慮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群平台,社群業者也因此面臨調整演算法的壓力。
事實上,歐盟對 TikTok 的調查並非首次。今年 2 月,歐盟監管機構便曾針對 TikTok 可能具有成癮性的產品設計、未能充分保護兒童,以及限制研究人員取得公開平台資料等問題提出初步指控。當時 TikTok 同樣否認相關指控,並表示將採取措施提出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