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5日遭香港高等法院依《香港國安法》,以「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重判10年監禁,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6)日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持續以《香港國安法》為名打壓香港民主人士。他說,黃之鋒在即將重獲自由之際再遭重判,凸顯中共以國家安全之名箝制民主異議、侵害港人政治自由的威權本質。國安會副秘書長林飛帆昨也回憶兩人10多年來的友誼,並感嘆下次相見不知道是什麼時候。

李坤城指出,黃之鋒原本因「香港47人案」被判4年8個月、預計明年1月即可獲釋,如今再遭重判,恐怕直到2036年才能出獄。這項判決也引發國際社會強烈反應,歐盟5日發表聲明,明確批評黃之鋒遭「具有政治動機」的判刑,指出他原本即將獲釋,卻再次面臨國安追訴,反映香港法治狀況持續惡化,並要求立即釋放黃之鋒;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團體也批評港府藉國安法律壓制政治異議,呼籲停止迫害。 

李坤城進一步指出,從香港民主派47人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定罪,到泛民主派政黨與公民團體陸續解散,香港原本正常的組黨參政、新聞評論及民主倡議,在中共統治下消失殆盡。黃之鋒案再次提醒世人,中共以國家安全為名限制政治異議,不僅背離對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更嚴重傷害香港的自由、人權與法治。

李坤城嚴正要求中共及港府,立即停止以《香港國安法》打壓民主人士,釋放黃之鋒及其他因政治活動而遭不當拘押的人士。同時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香港人權處境,共同要求中共履行對香港自由與高度自治的承諾。

李坤城強調,香港人民多年來為爭取民主自由付出的努力與犧牲,不應被威權統治抹去,更不應因嚴厲刑罰而被迫噤聲。台灣要聲援香港,更要珍惜並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林飛帆昨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兩人初識時都還年輕,黃之鋒剛結束「反國教運動」,台灣則正展開「反媒體壟斷運動」。2014年,兩人各自經歷人生重大轉變,未曾預料日後的命運。 

林飛帆提到,當年運動結束後,黃之鋒曾到台南找他,他騎著機車載黃之鋒在市區閒晃,雖然相處短暫,卻永生難忘。即使後來黃之鋒訪台屢遭統派團體圍堵,仍遠從香港出席他的婚禮,獻上祝福。

林飛帆感嘆,黃之鋒已身陷囹圄六年,如今再被判十年,「下次再見,不知道會是什麼時候。」他感謝黃之鋒為香港、為自由,以及整個追求民主的世代,樹立永不屈撓的典範,最後寫下,「敬你,也敬香港人。願好人平安。」